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关于广州市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关于广州市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项目法人在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一、承诺人及承诺对象。承诺人为广州市所有在建和拟开工建设的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法人。承诺对象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承诺人须向承诺对象签订《广州市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法人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二、主要承诺内容。承诺人承担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以及竣工投产的全过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十个方面(详见《承诺书》)。三、《承诺书》签订程序。已经下达投资的项目,须于2009年12月30日之前与市发改委补充签订《承诺书》;尚未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须于领取《承诺书》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工作(一式三份),并报广州市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稽察办)存档备案,市发改委相关业务处室在确认项目单位签订《承诺书》后,方可下达投资计划。四、《承诺书》变更。《承诺书》签订后,如项目主要负责人变更、建设内容重大改变、资金来源渠道变化、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较晚、建设用地及规划更改等项目法人无法抗拒的因素,项目法人须向市发改委及时提交书面报告情况,并说明原因。待问题解决后,项目法人须重新签订《承诺书》,并到市发改委存档。五、监督管理。(一)市发改委对口业务处室为扩大内需中央预算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协调、管理和推进部门,负责对项目法人所承诺事项进行日常监督;市稽察办为承诺制度的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法人所承诺事项进行稽察、通报及查处违规违法问题。(二)承诺人要接受市稽察办对项目的稽察,如实向市稽察办提供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协议、财务账目等资料和情况,报告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不得拒绝、阻碍和隐匿、伪报有关资料。(三)承诺人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承诺事项,市稽察办依据有关法规,履行职责,视问题情节轻重做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四)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项目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追究;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者,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直至撤销职务;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串标,进行“暗箱操作”的;;;、***受贿,性质严重的。附件:广州市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法人承诺书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广州市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法人承诺书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确保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关于广州市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承诺制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