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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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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doc

上传人:一花一叶 2019/11/28 文件大小:8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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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5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制定的《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日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为做好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总体要求,根据2012年8月1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我省构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试点改革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税收制度进一步健全,试点改革工作运行规范,平稳顺利实施。三、工作要求(一)认真测算、做好预案。认真做好数据测算和征管准备,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应急预案。(二)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做好试点改革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及征管的衔接工作,及时解决试点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试点改革有序运行。(三)规范运行、合理分担。制定试点改革工作的配套政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工作规范运行,保障试点改革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试点改革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四)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财政、国税、地税、发改、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好每一环节工作,确保试点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四、工作内容(一)试点改革时间和范围。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我省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二)试点改革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和征收率。参照上海市的试点方案,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适用6%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2计税方式。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计税依据。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 4服务贸易进出口。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5优惠政策。试点改革企业享受国家给予的配套优惠政策。 6增值税起征点。我省提供应税服务的,按期缴纳的,为月应税销售额20000元(含本数);按次缴纳的,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含本数)。(三)试点改革期间过渡性政策。 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改革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改革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改革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改革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别负担。 2税收优惠政策过渡。国家给予试点改革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但对于通过试点改革能够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予以取消。试点改革期间针对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过渡政策。 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改革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改革纳税人在试点改革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改革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五、工作安排(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20日)。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地税局在全面摸清试点改革行业税源状况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改革行业税源测算分析工作,督促、指导全省地税系统及时、全面、准确、真实地移交税源信息资料,并做好其他相关配合工作。省国税局做好相关接收工作。省委宣传部组织相关新闻单位启动宣传工作。(二)运行准备阶段(2012年8月21日—2012年10月31日)。省国税局制定出台湖北省营改增试点改革征收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票据发放、征管系统设置、试点改革行业模拟运行、测算分析、征管干部培训及其他相关准备工作。(三)模拟运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