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单位工程认证程序单位工程认证程序一、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向矿区站申请质量认证,并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2、经审查后的真实、完整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所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报告;4、设计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5、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6、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二、矿区站在收到质量认证申请书后,组成至少有3名监督工程师的认证组,对建设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根据有关标准、规定和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认证,并出具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工程质量认证书一式3份,其中,矿区站存档1份,发给建设、施工单位各1份。单位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单位工程质量认证书样式详见附件一。确保煤矿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煤矿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及今后的改扩建工作。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国有企业投资、控股的煤炭工业建设工程。第三条单位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按质量管理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两大部分进行收集、整理、评级、分册入档。第四条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评级等工作,必须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第五条施工企业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必须建立健全各级职能部门及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应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第六条施工企业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建工程的质量技术资料,并按规定进行自检评级。建设工程实行分包时,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建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按规定进行自检评级;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核查、评定各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工程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按规定进行交接。第七条建设(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的核查、评级和管理工作,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规范地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第八条工程质量见到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抽检,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完善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在抽检、认证工程质量时,要首先抽检、核查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第九条主要原材料的取样、送样实行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制。第十条各类检测、试验报告,必须由具备资格的检测试验单位出具。第十一条工程竣工时,施工企业须对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进行自检评级,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评级后,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认证定级。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按有关规定和表式认真填写,做到内容齐全、真实、准确,用语规范,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签证齐全,并具有连续性。第十三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不得用易退色的书写工具进行书写、绘制和签证。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必须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章和签字,不得代签。第十五条需复制的工程技术资料,其抄件(复印件)必须保持原件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抄件上要注明原件的编号、存放单位和存放地点,并要有抄件人、抄件单位的签字、盖章和复制日期。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毁损、丢失。第十七条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成档、裁减、装订,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和法规执行。第十八条工程竣工移交时,工程质量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移交建设单位(或接收单位)。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煤炭工业出版社《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定价96元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煤矿井巷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卷目录质量管理资料(一)一、、(安全)交底记录质量管理资料(二)(1)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2)煤矿井巷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评级表(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二、、、各种通知单、(监理)单位通知、指令、认定记录、、处理措施、处理结果资料质量保证资料一、、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剂)(验)报告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