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农业现代化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农业现代化韩俊《人民日报》(2012年01月18日07版)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完成农业现代化这一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必须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顺应世界农业发展普遍规律,加快推进农业技术装备现代化,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继续推进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特别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农业现代化。毫不动摇地坚持农业家庭经营方式从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实践看,农业主要是实行自然人为基础的家庭经营体制,公司制农场只占很小的比例。以美国为例,10个农场中有9个是家庭农场,而且公司制农场的85%是家族公司。家庭经营成为最普遍的农业经营形式,是由农业的产业特征决定的。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是空间分散,而且必须对自然环境的微小变化作出及时反应,这使得农业生产的监督成本较高。农户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利益高度一致,不需要进行精确的劳动计量和监督。把家庭作为农业的基本经营单位,使劳动者具有很大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灵活性,不仅能够对农业生产全过程共同负责、对农业最终产品负责,而且能够对各种难以预料的变化作出比较灵敏的反应,这正符合农业作为生物再生产过程的特点。较之其他经营方式,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具有更好的适应性,不仅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而且适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良种、化肥、农药、灌溉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应用与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关系并不大,大农场可以用,小农场也可以用;而农业机械这类生产要素虽然在小农场上使用会受到一定限制,但农户通过购买适宜的农业机械或购买社会化的农业机械服务,同样能够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这说明,小规模土地的经营者照样可以使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家庭承包经营蕴藏着巨大潜力,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在我提高以后改变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的问题,家庭经营现在是、将来也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毫无疑问,小规模家庭经营方式也有局限性。由于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农民从事农业的相对收入低。坚持家庭经营不动摇,绝不是固化目前分散的、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随着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必然出现一个土地不断向种田能手集中、土地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的过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应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引导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现阶段工商企业大规模租种农地,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不利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潜藏甚至已经显现一些经济和社会风险。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不宜提倡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直接租种农户的承包地,以防止在农业人口大批转移之前出现大规模土地兼并现象。应坚持“让农民种自己的地”、“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真正做到“农地农用、自愿流转”,确保农民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维持生计最基本的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收益分配权,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