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县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14〕3号),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施办法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五个一律免职”等关于改进作风的相关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是:县领导机关,县委部门,县直机关单位,县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乡镇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
教育实践活动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坚持讲认真的态度,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更加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重点任务
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全县所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着重解决精神不振、创新不力、争先不够、正气不足、政令不畅、纪律不严、服务不优、工作不实、为政不廉问题,解决政绩观不正确,忽视群众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新官不理旧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敢担当等问题。县直机关单位重点解决大局观不强,部门利益至上,“中梗阻”,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办法不多,环节过多,方法呆板落后,群众评判、监督难以到位等问题。教育部门重点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部分边远山区群众子女上学难,师德师风不正,学风教风浮躁,联系和服务师生不够等问题。医疗卫生部门重点解决基层专业技术队伍不足、素质不高、服务水平不高、医疗基层设施不完善,药品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引领当地经济发展能力不强,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优,不关心群众冷暖,动力不足、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回避矛盾,弄虚作假,
“走读”等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级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软弱无力、办事不公,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不强,推进项目建设方面发挥作用不明显,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主要解决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到位、党员意识淡薄、作用发挥不够等问题。全县基层组织都要注重解决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的问题。
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实施好“民生100”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加大公共文化,投入推进精细化、精准化扶贫,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与民争利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
“大下访”“大接访”“大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