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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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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sssmppp 2019/11/30 文件大小:6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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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高处作业程序2、 范围:适用于公司登高作业3、 责任者:安全部、登高作业单位4、 程序:。: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421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422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4223降雨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42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42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42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在高大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小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化工部颁发的《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二章第四节及当地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了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耍吋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特别是高压线路。。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