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管理系统验证实施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50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管理系统验证实施办法.doc

上传人:q1188830 2019/11/30 文件大小:5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管理系统验证实施办法.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管理系统验证实施办法第1条本办法依据商品检验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第2条本办法所称检验机关(构),指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以下简称标准检验局)、所属辖区分局或受委讬之其他政府机关、法人或团体。第3条本办法所称管理系统验证,指标准检验局对厂商所建立之品质、环境、安全或卫生管理系统,执行公正独立之评鉴,以证明符合标准。前项有关品质、环境、安全或卫生管理系统验证之标准及其适用范围,由标准检验局参酌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其他国际通用标准指定之。本办法所称厂商指公司、合伙或独资商号、法人、团体或政府机关。第4条申请管理系统验证之厂商,应具备与申请范围有关合法设立之文件。第5条申请管理系统验证之厂商,应填具申请书并检附有关文件,向检验机关(构)申请。前项申请人为国外厂商,应由中华民国境内有住所或营业所之代理人办理。第一项应检附之文件及验证作业相关规定,由标准检验局依各类管理系统验证定之。第6条厂商提出申请后,检验机关(构)应办理文件审查、派遣评审人员及评鉴作业。第7条申请厂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检验机关(构)得于评鉴作业前驳回其申请: 一申请文件不符合第五条规定者。二厂商无法于受理后六个月内配合评鉴者。但有正当理由者,得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间以六个月为限。第8条经评鉴符合验证标准之厂商,标准检验局按其申请验证类别及产品、服务或活动项目,核准其认可登录及使用认可登录标志,并发给验证证书,验证证书有效期间为三年。前项验证证书及认可登录标志之式样由标准检验局定之。第9条取得认可登录之厂商应依下列规定使用验证证书及认可登录标志: 一、应依验证证书所载厂商名称、地址及认可登录范围,于有效期限间使用。二、使用认可登录标志时,应于标志下方加注验证证书编号之前七码。三、厂商取得认可登录之范围仅限部分产品、服务或活动项目,使用认可登录标志时,应清楚加以识别。四、认可登录标志及验证证书编号、内文及加注之文字应清晰可辨。五、不得使用于产品之本体及外包装上。六、不得以任何方式诠释与产品有关之用途上。七、不得作出任何可能导致第三者被误导为产品验证之宣传。第10条取得认可登录之厂商,其验证证书所载事项如有变更,应检具有关文件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变更并换发验证证书。检验机关(构)对前项变更内容,必要时得实施管理系统追查,符合验证标准者,核准其变更并换发验证证书;未符合标准者,依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办理。第11条取得认可登录之厂商,其验证证书遗失或毁损时,得向标准检验局申请补发。第12条经评鉴未符合验证标准之厂商,于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得申请复评一次。厂商应配合于申请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复评。前项厂商因故无法于期限内完成复评者,视为放弃复评申请。但有正当理由者,得向标准检验局申请延展一次,其延展期间以六个月为限。第13条取得认可登录之厂商,检验机关(构)每年最少追查一次。经追查不符合验证标准时,厂商应于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完成改善,检验机关(构)于期满后再追查。经追查有第十条之一之情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