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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ppt

上传人:xwhan305 2019/12/1 文件大小:88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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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爆炸的因素,消除能导致人员伤亡或引起设备、财产破坏和损失的条件,为人们生产、经营、工作、生活活动创造一个不发生或少发生火灾的安全环境。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单位管理者和主管部门遵循经营管理活动规律和火灾发生的客观规律,依照有关规定,运用管理方法,通过管理职能合理有效地组合,保证消防安全的各种资源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单位员工免遭火灾危害,保护财产不受火灾损失,促进单位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保障单位经营、建设的顺利发展。:①在建设工程中,可燃性临时建筑物多,受现场条件限制,仓库、食堂等临时性的易燃建筑物毗邻。②易燃材料多,现场除了传统的油毡、木料、油漆等可燃性建材之外,还有许多施工人员不太熟悉的可燃材料,如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聚氨酯软质海绵、玻璃钢等。③建筑施工手段的现代化、机械化,使施工离不开电源。卷扬机、起重机、搅拌机、对焊机、电焊机、聚光灯塔等大功率电气设备,其电源线的敷设大多是临时性的,电气绝缘层容易磨损,电气负荷容易超载,而且这些电气设备多是露天设置的,易使绝缘老化、漏电或遭受雷击,造成火灾。安全生产管理预控④交叉作业多,施工工序相互交叉,火灾隐患不易发现;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民工多,安全文化程度不一,安全意识薄弱。⑤装修过程险情多,在装修阶段或者工程竣工后的维护过程,因场地狭小、操作不便,建筑物的隐蔽部位较多,如果用火、用电、喷涂油漆等,不加小心就会酿成火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生产管理预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简称《消防法》)第14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①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②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③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④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全生产管理预控《消防法》第18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第21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3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预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关于防止发生施工火灾事故的紧急通知》(建监安[1998]12号)主要内容如下:①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都要切实增强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②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立即组织一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警惕火灾的发生。检查的重点是施工现场(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生产加工车间、临时办公室、临时宿舍以及有明火作业和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等。安全生产管理预控③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规、标准和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施工现场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以及化工材料、各类油料等易燃品仓库管理制度,确保各类消防设施的可靠、有效及易燃品存放、使用安全。④要严肃施工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对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查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严肃进行查处,施工现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在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重大经济损失的和产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