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2)招标文件(3)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4)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合同文本通用条款(5)工程联系单及有关纪要(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精装修合格标准。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金额(大写):(人民币)合同价款及调整,有关固定单价的确定遵从招标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规定。,竣工结算以实际完成并经审计通过的工程量为准。,工程量按实计算。其价格,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价格;有相似项目的,按相似项目换算后的价格;无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则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估表》(2003年)、《浙江省建筑、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02)及省市有关计价文件进行组价(取费标准和优惠幅度与投标书相同),并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其中材料价格,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中有相同材料的按原投标价格,无相同材料的价格则根据市场情况发包人签证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相同项目发生的材料品牌、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变,除材料价格允许根据市场情况经发包人签证认可代换价格外,其余费率比例不予调整。,工程结算时,根据发包人签订的实际价格代换暂定价,按投标文件计费总价下浮。。,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增加部分按比例调整)。,并在按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基础上确定的工程总价下浮7%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款额。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支付办法如下: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经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后,于下月5日前按已核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结算审计后七天内付至审定造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竣工验收通过满一年后返还3%,满二年后返还2%。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设计防水规范》GBJ16-8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水规范》GB50222-95《工程建施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CECS71:9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其它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