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正方一辨: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来宾,对方辩友,大家好。为政论政,在商言商,辩论会自然要涉及到辩。今天我方的立场是真理越辩越明。我方认为,“真理”是与谬误相对立的认识论范畴,是指认识主体对存在于意识之外,并且不以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实在的规律性的正确反映。所谓“辩”则是以一定的逻辑基础为规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与不同的观点交流、交锋,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见解。而“明”即清楚明晰。真理越辩越明就是说真理在与谬误的论辩中愈发清晰明白。人类的历史是探索真理,传播真理进而摆脱愚昧无知的历史。而真理是个生成过程,建构过程,是由不明到明了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辩论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人们为了寻求真理,要同无知辩,同偏见辩,与荒谬斗争,同强权抗衡。当然,我方并不否认实践在探索真理和检验真理中的巨大作用。然而没有“辩”的过程,不揭露谬误,真理的光辉就不可能显现出来。第一、从真理的定义来看,由于作为认识客体的客观事物是处在纷繁复杂的相互联系中的矛盾统一体;同时,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其认识能力不仅要受到生产力和科技水平的限制,而且还受到自身生理和精神状况的制约,因此,人对客体的正确反映,即对“真理”的认识,不是一蹴而就的,其间总是掺杂着各种谬误。在这种情况下,真理要被人们理解和接受,就必须同谬误展开不懈斗争。因此,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展开“论辩”,以揭露谬误不合理之处的过程不仅是必须而且是必要的。第二、从真理的发展和完善来看,真理也总是通过和谬误的相依存相斗争,最终实现由相对到绝对的不断转化。真理和谬误相互依存,没有谬误就没有真理,没有真理也就谈不什么谬误。同时二者又是相互斗争的,谬误压过正确,歪理压过真理的事屡见不鲜。特别是当时间、地点、条件发生变化后,原来的“真理”就有可能变成谬误,这时候就更需要发挥“新真理”的战斗作用,同谬误展开论辩。只有通过“辩”揭露谬误,在认识真的过程中,又了解了了假,才能更好地、准确地把握真理、发展真理、完善真理并且传播真理。谢谢。【不证自明的公理】/【公理如何被公认】许多在我们今天看来不证自明、不需要“辩”的公理、定理等,如“1+1=2”、“阿基米德定律”,在它的产生和被人们认识和接受过程中仍然脱离不了“辩”。“1+1=2”要被公认为真理,必须战胜“1+1=3”或其他谬误,方能显示出其正确性,被人们所普遍接受。【真正的真理靠经验积累,实践领悟,心灵感悟】/【被实践证实了的不一定是真理】、【许多真理是不能被实践、不能被事实证明】我方承认,有时要使真理清楚明白,仅有“辩”是不够的。然而真理的光辉不会自行显现,没有“辩”的过程,没有揭露谬误的过程,真理就不可能得到认可,更不会传播下去。由于实践标准的相对性,已被实践所证实的某些认识的正确性只是相对的,还要继续接受检验。党的历史上,“由城市到农村,最后夺取政权”的“王明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俄国是经过实践的,可它是真理吗?当然不是。我们仍然需要通过“辩”与这等谬误向抗争。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真理使不能被实践的。请问对方辩友,关于克隆人是利大还是弊大的问题,难道要真的去克隆一个人去实践吗?请问对方辩友,事实能解决一切吗?要让人相信人是由猿猴进化来的,是不是要牵来一只猴子把它变成人我们才相信呢?【真理不需要辩】/【真理是否需要辩论】从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出发,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而具体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