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经济法知识点国际经济法的渊源:① 国际经济条约② 国际惯例③ 国际组织决议和规范性文件④ 国内涉外经济立法⑤ 判决⑥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关规定:1)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②国际合同,通过冲突规范导致缔约国法律的适用的(可以保留)2)不适用公约的货物或者销售:供私人或者家庭使用的个人消费品② 以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③ 依政府令状进行的销售④ 公债、股票、证券、货币等⑤ 船舶、飞机、气垫船⑥ 电力3)公约排除的合同:大部分是提供服务的合同4)公约未涉及的问题:合同效力② 所有权转移③ 货物引起的人身损害责任5)公约适用的任意性: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公约的适用②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对公约内容进行修改③如果没有通过约定排除适用,公约自动适用6)中国加入公约的保留:书面形式的保留② 适用范围的保留要约与承诺(1)要约:概念:要约人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受要约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要约的成立条件:① 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② 要约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③ 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④ 要约须传达受要约人才能生效3)要约的约束力①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原则上对受要约人没有什么拘束力,受要约人取得了承诺的权利② 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销:英美法认为只要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人随时可取消要约或更改要约。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则不可撤销要约:Ⅰ,要约人是商人Ⅱ,要约存续时间不超过3个月Ⅲ,要约以书面作出,要约人签字大陆法认为,要约原则上视为对要约人有拘束力,即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或更改要约4)要约的终止(失效):① 要约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止② 要约因要约人的撤回或撤销而失效③ 要约因过期而失效④ 要约没规定有效期的,分两种情况:要约采用对话方式:即时承诺要约采用非对话方式:大陆法: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诺到达的时间英美法:,视为一项新要约 /,则承诺有效,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第二,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2)承诺1概念: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构成要件:① 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② 承诺须于有效期内作出③ 承诺须与要约内容一致④ 承诺方式应符合要约的要求如果要约中规定了承诺的传递方式,受要约人应按要约的规定方式,除非采用更为快捷的方式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承诺的方式,一般采用与要约相同的方式作出承诺3)承诺的生效时间英美法系投邮主义/发信主义②:1)卖方的品质担保义务:卖方品质担保义务的责任范围: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饿通常使用目的除非情况表明买方不依赖卖方的技能和判断力,或者这种依赖对他不合理,货物适用于订立合同时买方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货物的质量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样品或样式相同货物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② 卖方品质担保的责任期限:至交货时止,但以下两种情况例外:卖方在合同中对货物品质作出特别担保货物本身存在的缺陷使货物受损的,卖方权利担保义务:卖方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如因卖方对货物不享有完全所有权而有第三者向买方对货物提出权利请求的,则卖方有义务为买方排除干扰。卖方应保证所交货物无侵权行为,,2000年与2010年比较交货地点风险转移安排运输投保办理办理进口价格构成后跟地名出口含义FOB2000:装2000:越买方买方(为了自卖方买方成本装运港运港船上过船舷己利益)2010:交2010:装承运人港船上CIF2000:装2000:越卖方卖方(2000不卖方买方成本+运目的港运港船上过船舷强制2010强费+保险2010:交2010:装制)承运人港船上2010对2000的主要修改:① 合同中明确选择2010才适用,未明确选择即适用 2000② 贸易术语从13个整合为11个③ 适用范围从适用国际贸易变为适用于国际和国内贸易④ 新增DAT和DDP两个贸易术语⑤ 风险转移从越过船舷变为装上船⑥ 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内容⑦链式销售的补充:中间环节的卖方无装运货物的义务,而是履行获得所装运货物的义务⑧ 赋予电子讯息和纸质讯息同等的效力⑨ 不再区分第一承运人和其他承运人,只要卖方货交承运人即完成交货违约及违约救济(1)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方法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修补: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非严重不符,不构成根本违反合同给予卖方履约宽限期:卖方迟延履行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