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宝鸡市交通局蔡阳渭河大桥建设工程办公室在研究了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1号至第2号)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决定参加蔡阳渭河大桥工程施工的投标,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1、K0+000-K4+333段,,公路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路基土石方56千立方米,路面49千立方米;大桥1座,计长868m;涵洞6道以及其它构造物工程等。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后,在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18个月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内写明的时间和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我们理解,你们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7、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人民币壹佰万元的现金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8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在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8天内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你单位均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次投标中有串标、围标、“挂靠”其它单位参与投标,***评标专家或业主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或提供虚假资料,你单位亦有权没收投标担保,另选中标单位。8、如果因为我方原因放弃中标,我方承诺,除业主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承担因下个中标候选人中标给业主带来的经济损失。9、我们明确表态愿意作为替补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56号邮政编码:730000电话:0931-8186237传真:0931-8186237投标人(全称)(盖章):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部长(姓名)曹久刚(签字)日期:(电汇或转账)---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3履约担保金额(50%现金担保及50%银行保函)%4发开工令期限(从监理工程师得到业主通知之日算起)(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之日算起)%(月进度)(¥150万元)%(保留金限额:合同价的5%)%::宝鸡市交通局蔡阳渭河大桥建设工程办公室鉴于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20日递交了蔡阳渭河大桥工程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我单位在此声明向宝鸡市交通局蔡阳渭河大桥建设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支付总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的保证金。本担保的义务条件是:如果我单位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如果我单位不接受按招标人须知规定的对我单位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如果我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未能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招标人一旦指明我单位产生上述情况之一,则招标人有权没收上述全部投标担保金,我方将无条件接受。投标人名称: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曹久刚(签字)电话:0931-8186237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曹家巷56号邮编:730000日期::宝鸡市交通局新滨河南路建设工程办公室本授权书宣告: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海东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甘肃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部长曹久刚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宝鸡市新滨河南路建设工程路基工程B合同段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投标人(盖章):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