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总则制定《细则》的背景二、《细则》主要框架第一章总则 5条 1-5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8条 6-33 第三章会计核算 52条 34-85 第四章会计监督 11条 86-96 第五章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14条 97-110 第六章附则 4条 111-114三、制订依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国家和重庆市有关会计政策四、适用范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五、责任主体《细则》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六、管理体制《细则》第五条:重庆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所辖行政区域内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原则二、任职条件一般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总会计师,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三、总会计师的任免规定任免: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免;事业单位依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必须存在:国有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存在。是行政领导:有总会计师就不能有分管会计工作的副总!四、会计岗位设置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核算、成本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收发核算、总账、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会计档案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印章管理、系统管理、税收策划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1)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电算化维护工作; (2)出纳人员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3)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4)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在内部进行岗位轮换。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1)执行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国有控股或国有资本具有重要影响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2)回避岗位: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3)回避人员: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关系。五、会计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六、会计工作交接:基本要求会计工作交接的各阶段工作代理交接及单位撤消(1)不能亲自办理移交,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联的责任。(2)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会计人员清理工作。未移交前,不得离职。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1)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存储介质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必须移交。(2)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交接,并由接收人员重新设置密码。会计工作交接的责任界定(1)移交人员对所移交日之前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接替人员对接替日后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监交人员对交接过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案例:重庆水务集团财务经理的工作交接财务经理工作交接书移交人原任财务部经理赵XX因另有任用,公司决定将财务部的工作移交给新任部长孙XX接替。现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如下交接事项: 一、财务部人员与分工:分管货币资金核算。:分管综合财务: :分管成本核算: :分管投资、债券、存货、负债核算: :分管损益与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核算: 二、会计账簿、凭证及报表: “会计凭证”120册: :月份和季度、年度会计表各1份。、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情况说明说,均按年度装订成册,共计4册。三、印鉴: 、增值税发票专用章壹枚: : : : : 四、其他事宜各种遗留、待办事项等。五、交接日期交接工作于2010年6月8日结束。在交接过程中,因账务处理等原因出现的工作交叉,仍由财务部具体经办人负责。六、本交接书一式四份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厂部存档一份。移交人:XX(签章) 接管人:XX(签章) 监交人:XX(签章) 财务总监(或总经理):XX(签章) 2011年XX月XX日七、实践中常见的不规范行为会计人员严重不足,岗位设置不合理。财务负责人与审计或资产部门负责人轮岗; 没有从业资格证。没有制定《会计档案目录表》,凭经验办理。临时离岗和上岗工作交接不规范。未了事项交接不清晰。不按规定移交,交多少收多少,对与不对与己无关。移交清册(单)归档不规范。会计核算本章主要内容: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五、会计电算化六、会计核算档案一、会计核算一般要求《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