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中共安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庆纪发〔2010〕5号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根据2010年3月4日全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汇报会精神和要求,现就进一步扎实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端正思想认识排查问题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关系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从目前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排查过程中很少发现问题,甚至没有发现问题,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从一个侧面说明有些地方和单位在思想认识上还不够端正、工作还不够深入。各级各部门必须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工作评价标准。要充分认识到,项目查的全、问题找的准是工作深入的表现,项目底数不清、没有找出问题是不正常的;查出问题是工作成效,查不出问题说明工作还不到位。要加强教育引导,消除思想顾虑,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二、深入开展排查阶段“回头看”为了扎实做好排查工作,找准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有效治理奠定基础,中央决定排查问题阶段延长至5月底结束,省里要求各市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为此,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排查工作方案和九个方面指导意见,对排查工作深入进行“回头看”。要立足于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做到“三清”。一是项目底数要清。对2008年以来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底数摸清楚,建立台帐,防止出现缺项、漏项。二是存在问题要清。认真查找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既要查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又要查找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存在的不足。三是整改措施要清。针对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制定思路清晰、针对性强的治理措施。三、认真组织重点抽查1、认真做好迎接中央和省重点抽查3月下旬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建设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并与扩内需保增长监督检查工作一并进行。中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4月份对各地进行重点抽查。5月上旬,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对排查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为迎接中央和省的重点抽查,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建立项目台帐,按制表说明逐个项目填写好附表二(由监管部门负责的内容除外),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于3月19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围绕附表二的相关内容,对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监管项目,进行深入排查。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投资规模在5000万以上的建设项目,按附表二的要求逐个项目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汇总后,于3月19日前将附表一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认真做好市重点抽查工作根据市排查工作方案,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3月中旬从各牵头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建设规模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抽查方案另发。3、认真做好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重点抽查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对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建设规模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的重点抽查。重点抽查的覆盖面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抽查中要吸收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参加,以切实提高抽查效果。各县(市)区、各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监管部门要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积极整改的,要作为成效进行总结。要把自查自纠中“零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作为抽查的重点,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出现“零问题”的要责令“补课”。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2—3个重点工程,开展“解剖麻雀”式的检查,剖析共性问题,推动面上工作。四、突出排查工作重点无论是排查阶段“回头看”,还是重点抽查,都要把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项目作为重点;把重点项目、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超工期、超概算的建设项目作为重点;把招标投标、土地审批和出让、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工程质量以及市场体系、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排查的重点。要重点治理招标投标弄虚作假、违法用地、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推进工程建设市场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