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玮辰(龙口)实业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规章》
2001年11月01日
总则
试用及录用
职务异动
离职
薪资与员工保险
加班、加时、调休管理
出勤、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特别休假管理规定
培训
制服及工作牌
考核与奖惩
附则
一、总则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录用、职务异动、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待遇、福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本公司自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以下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必要时,本公司得要求员工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聘用各级员工,经总经理核准并由管理部门统筹计划并招聘。
新进员工第一天报到时,应由管理部主动介绍认识厂区及工作性质与环境,并应向新进员工说明本《人事管理规章》、《总务规章》、《员工行政/经济奖惩管理条例》;如属办公室员工应再加上《行政事务管理规定》; 此报到流程结束后, 再由管理部主管签署纪录于新进员工报到卡后及再转其所属部门, 由所属部门主管介绍《部门职责》及相关作业程序、办法,并由新进员工及主管签署纪录后,送管理部查存后,始得办理正式报到手续。
二、试用及录用
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后才正式录用,试用期为三~六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用工部门可视其职务、工作性质、工作表现向管理部申请延长或缩短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公司规定的有薪假期,并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无故旷工一次者;
迟到和早退累计超过五次(不含五次)者;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者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其它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正式员工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 必要时,可资遣或降调为试用员工。
三、职务异动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职务异动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后,由管理部门填发人事异动令,并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单位。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概以抗命论处。
奉调员工应按人事异动令生效日前,办妥移交手续予原单位主管或其指定接办人。
职务异动一个月内如应接办人对业务不熟悉,原承办人(原承办人离职时由单位主管)应辅导接办人进入状况,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主管人员交卸。
经管人员交卸。
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列表办理移交。
单位人员名册。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主管之财务、档案及事务。
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列表办理移交。
所经管之财物、档案及事务。
未办及未了事项。
主管人员交卸时由公司管理部主管监交,经管人员交卸时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各级人员过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