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校验: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汇总81机动脱粒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机动脱粒机产品。、汽油发动机驱动或由拖拉机动力输出驱动的各种型号的脱粒机,按其工作型式可分为全喂入式和半喂入式两类,每类又分为简易式、半复式(或复式)两种形式,共四种形式。具体申证单元见附件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机动脱粒机产品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动脱粒机审查部)设在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负责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汇总各企业申请材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将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受理其他有关发证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动脱粒机产品审查部通讯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37信箱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64882168,64882637传真:010—64873702E-mail:******@.cn联系人:、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机动脱粒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的企业申报、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无证产品的查处组织工作。: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讯地址:北京市德胜门外北沙滩一号37信箱邮政编码:100083电话:010—64882637传真:010—64873702联系人:林纪恩国家场上机械及机制小农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兴华南小区81号信箱邮政编码:030027电话:0351—6261353传真:0351—6261322联系人:。企业的法人名称、经营范围、生产场地与所持营业执照一致,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企业申请的机动脱粒机产品的生产。(见附件2)。、工艺文件、检验规范、产品图纸等技术文件(见附件3)。、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测试设备(见附件4)。、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书应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书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其余申请材料寄(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机动脱粒机审查部。,凡企业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都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对于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或生产厂、点,可以由集团公司和各分公司(生产厂、点)共同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上述单位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