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校对:审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施工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原则,安全为生产保驾护航,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项目必须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任命组长一名、副组长三名进行监管,组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本项目的干部职工和下游队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五条:本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三章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第六条: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1、落实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按标准执行。2、参与制定、修订、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3、每日做好安全巡查记录,保管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及时整改排除隐患。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督足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现场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任何人员进行制止其行为,并进行纠正指导,其行为人有义务立即停止其行为并虚心接受指导。遇有特别紧急、重大的不安全的隐患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看守隐患处同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尽快监督隐患的处理过程,检查到位,彻里消除安全隐患。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特别是新进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岗前教育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第四章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第七条: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落实措施。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执行。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八条:监督成立各生产班组专(兼)职安全员,并要求各生产班组专(兼)职安全员配合项目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员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班组内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九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上岗前交待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第五章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第十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项目部生产经营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安全部根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资金计划,安全费用不得低于工程施工产值的2%,并建立应急预案的资金。第六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十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和外施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2、特殊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