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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虞姬乡财政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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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虞姬乡财政所.doc

上传人:wxc6688 2019/12/11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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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虞姬乡财政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灵璧县虞姬乡财政所办公用房招标文件招标单位,灵璧县财政局一、总况1(1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灵璧县虞姬乡财政所办公用房。(2)建设地点:灵璧县虞姬乡派出所南。(3)承包方式:总包。(4)结构类型:三层砖混。(5)工期:按合同签订的开工日期为准,日历工期60天。(6)质量要求:合格。(7)资金来源:省专项补助资金。(8)图纸设计单位:灵璧县建筑设计室。(9)工程(招标)内容:砖混三层、铝合金门窗、水电安装、内外墙乳胶漆、铺地面砖等。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售件:人民币1000元(不退)。履约保证金:总造价的10%,在签合同时交付。1(3日程安排(1)购标书时间2009年10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地点:灵璧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购标书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2)投标答疑时间:2009年10月12日8时。地点:灵璧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0月29日上午10时。递交地点:灵璧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4)开标时间:2009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开标地点:灵璧县财政局。1(4招标方式:邀请招标。1(5招标内容:,砖混结构,工程的投标预算依据是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1(6现场情况:已完成三通一平。1(7最高限价:40万元。1(8最低限价: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前确定公布。1(9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独立法人、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施工资质,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二、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书。(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书。(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复印件)。(4)工程预算书,投标报价表。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范围内的全部费用。2(3投标报价方式:总价。2(4报价编制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1)采用定额:土建:按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综合预算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装饰:按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装饰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安装:按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安装定额及相应的费用定额。(2)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执行宿州市2009年第9期《工程造价管理简讯》所刊登的信息价,信息价没有的按定额价计算。(3)编制投标文件一律按现有图纸及变更通知和答疑时作出的编标说明为依据。2(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三、开标3(1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参加开标会,并出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及建造师资质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2开标会由招标单位主持,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公布投标文件商务标的主要内容。3(3评标、定标工作由招标单位组织,定标后,招标单位3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7日内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并报县财政局备案。3(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由签订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3(5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四、评标办法4(1评标原则和依据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4(2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高于招标文件确定的最高限价或低于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最低限价即为废标。4(3在满足工程设计、质量、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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