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黔江: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黔江区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开创三权抵押融资工作良好局面(一)目标定位和工作思路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以促进农村居民脱贫致富为主线,以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建设幸福家园为重点,以农户万元增收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思路是:围绕2015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000元,在渝东南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三权抵押贷款工作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推动诚信村(居委)、诚信街道镇乡工程建设,建立农村居民个人信用档案,扶持农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突破三农融资难题,实现万元增收目标,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推动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今年的目标任务是: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今年我区三权抵押贷款任务为当年新发放1亿元,小额贷款任务为当年新发放2亿元。分解到各涉农银行具体任务为:农商行黔江支行三权抵押贷款当年新发放6000万元,;农行黔江分行三权抵押贷款当年新发放2000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新增3000万元;邮储银行三权抵押贷款当年新发放2000万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新增2000万元。(二)重点工作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九项具体工作:。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渝办发〔2011〕11号)要求,结合市政府农村三权抵押贷款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居民房屋和林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黔江府发〔2011〕59号)、区委办印发了《关于成立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黔江委办〔2011〕112号),区政府办印发了《重庆市黔江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黔江府办发〔2011〕163号)、《重庆市黔江区农村居民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黔江府办发〔2011〕164号)、《重庆市黔江区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黔江府办发〔2011〕165号),鸿业担保公司制定了《三权抵押担保融资操作细则》,区财政局结合市财政政策,即将出台《三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等,基本构建起了我们开展三权抵押融资工作的政策支撑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吃透精神,熟悉流程,提高效率,以便民为宗旨,完成工作目标为重点。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实践中不断对政策体系加以完善和补充。。一是区财政局要结合市财政专项资金,尽快配套安排落实到位1500万元,建立三权抵押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对经办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因参与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工作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补偿比例为35%,其中市财政承担20%,区财政承担15%。风险补偿基金基本账户暂设在农商行,分配额度与各经办银行三权抵押贷款发放额度挂钩。二是由区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作为担保基金,进一步做大做强鸿业担保公司,将其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到1亿元。鸿业担保公司要积极参与三权抵押贷款的担保,保持农业、工业担保额度各占50%的比例,%标准,保证金按5%收取,属农户万元增收项目的免收保证金。三是由区政府支农资金切块安排,对三权抵押贷款给予年5%的贴息。四是加紧研究出台三权抵押保费分摊制度,真正做到“公司减免一点,政府帮扶一点、农户自筹一点”,切实减轻农户承担的压力,达到公司、农户双赢效果。。具有明晰的权属证明,是农村居民通过登记、抵押,获得融资的前提条件。据统计,目前我区林权确权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处于查漏、纠错确权阶段;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完成确权95%;农房确权完成近2万户,%,主要原因是户主外出较多,影响了签字确认工作,导致推进速度相对较慢。区农委、国土房管局、林业局等主管单位牵头,各街道镇乡积极配合,进一步增添措施,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快推进。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各有关部门、街道镇乡要遵照区政府出台文件的精神,研究制定规范、完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办法,确保三权抵押工作顺利、高效推进。一是区财政局要结合市财政局有关政策规定,尽快研究制定出台我区三权抵押风险基金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规避机制,努力做到管理规范、分配合理,提高发放贷款积极性。二是鸿业担保公司要加强协调,加快推进注资工作,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