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章程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手册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章程(试行)第一章总章第一条 名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院社联”。 第二条 性质:院社联是由院团委指导的,以“自由、自愿”为准则的 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服务同学,完善自我”,配合学校,组织各社团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培养学生各方面兴趣和技能,繁荣校园文化,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第四条 准则:本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规章制度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从事与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 基本职能:1、对全院社团的管理和注册;2、在学生社团中广泛的宣传科学理论,保证学生社团正确的发展方向;3、根据学生社团的自身特点和发展状况,制定发展规划;4、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服务与会员单位健康发展和共同进步;5、组织开展全院性学生社团活动;对会员单位的活动进行指导;6、对全院学生社团定期举行评比表彰,促进院内社团工作良性竞争;7、代表我院社团与院内外其他青年社团进行交流合作。 8、配合院团委的相关工作。细  则 组织机构  第六条 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委员会由院社联干部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定期举行一定例会,负责审查和商讨院社联工作。 第七条 院社联干部设置:院社联干部设立有主席、副主席、秘书处、办公室、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网络部、财务部、各协会负责人、各系社团部等十一个部门,组成领导机构,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第八条 各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组织本社团开展活动。  委员职责  第九条 主席团:院社联主席团由主席、秘书处、办公室组成。主要负责聘任、解聘社团联合会各部室成员及合法社团成员,讨论并决定社联的总体发展方向、成员社团的活动安排及社团重大事务。第十条主席:领导和团结社联及各个协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各部开展工作,制定总的方针和活动方案,配合学校贯彻执行校团委、学院行政的任务。  第十一条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经费管理及宣传和协调各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十二条 秘书处:负责起草、制订社团联合会的有关文件。负责协会的计划策划总结书与各系社团部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安排社团联合会各种会议,公开事宜。负责对全体社团联合会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进行总结和鉴定。负责协会的成立和开学协会的注册。负责各协会章程汇总。第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收集、管理社团联合会的综合档案,起草社团联合会的规章制度并进行落实,安排值班、会议通知。 建立并完善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档案。负责各部门干事档案。负责协会的招新。负责财务汇总。第十三条 组织部:组织本部会议,制订本部工作计划。负责全院社团干部的培训,各社团课程培训考察。参与协会换届干部的考察、换届的指导,负责全院社团干部的考核及评优评奖、各社团会员的注册和会员证制作工作。落实社团团建工作的具体事务,监督和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加强社团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还负责社团联合会大型活动的策划与起草。第十四条宣传部:组织本部会议,制订本部工作计划。积极与新闻部门联系,充分利用院内外媒体的影响,及时、客观、多渠道、全方位、高起点地介绍和报道院社团活动和社团联合会工作,反映本院社团工作和社团建设成果,树立本会的良好形象。负责指导各社团开展宣传工作;负责社团联合会大型活动宣传策划和美工。 第十五条 网络部:组织本部会议,制订本部工作计划。负责社团文化网的建设和维护,督促和帮助各社团实现网上安家工程,督促各社团做好网站的及时更新工作,确保社团网络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配合宣传部做好本会及各社团的宣传工作。 第十六条 外联部:组织本部会议,制订本部工作计划。代表我会与兄弟院校的学生组织保持联络、嘉宾邀请与接待、外事安排、同时为我会的各项学生活动寻求社会资助与支持。负责与院外其他兄弟院校社团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及时的对院社团联合会提出院外社团的发展情况。 第十七条 财务部:组织本部会议,制订本部工作计划。对社团联合会内部日常开支和活动经费进行管理,并做好收支记录,定期向主席团公开帐目。建立健全的院级社团财务管理体制,加强对各社团财务工作的监督。第十八条各社团负责人:配合院社联,独立组织本社团开展工作。第十九条各系部社团部:配合院社联,独立组织本部开展工作。 会员  第二十条 校内各社团是院社联的团体成员。 第二十一条 院社联干部和各社团负责人由院社联全体成员竞选产生,任期一年。 第二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负责人是委员会成员。   2、 对院社联工作有监督、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 依院社联有关规定,可享用院社联活动设施。   4、 参加院社联组织的各种活动。5、 有评优评先的资格。第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