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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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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小博士 2019/12/14 文件大小: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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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制立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省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 量刑的指导原则1、 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 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乂要考虑被告人应负量刑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冃的。3、 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 量刑要客观,应全面把握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二、 量刑的基本方法1、 量刑步骤(1) 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 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 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2、 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的方法(1) 具有单个量刑情节的,根据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直接对基准刑进行调节。(2) 具冇多种量刑情节的,根据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采用同向和加、逆向和减的方法确定全部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再对基准刑进行调节。(3) 对于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乂聋乂哑的人或者有人犯罪、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该量刑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在此基础上,再用其他量刑情节进行调节。(4)被告人犯数罪,同时具有适用各个罪的立功、累犯等量刑情节的,先用各个量刑情节调节个罪的基准刑,确定个罪所应判处的刑罚,再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5)对于同一事实涉及不同量刑情节时,不重复评价。3、确定宣告刑的方法(1)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左刑幅度内,且罪责刑和适应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如果具有应当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在法定最低刑以卜•确定宣告刑。(2)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具冇减轻处罚情节,且罪责刑相适应的,对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对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3) 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法泄最高刑以上的,可以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4)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独任审判员或介议庭口J以在10%的幅度内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5) 综合全案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或者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依法适用。(6) 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依法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三、常见量刑情节适用1[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I•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了刑事处罚。(1) 对于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惠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未成年罪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五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60%;已满十五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七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已满十七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2) 对于犯前款规定以外罪行的未成年罪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七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已满十七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40%;(3) 未成年罪犯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或酗酒、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曾因淫乱、色情、吸莓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教育过的,一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下限;(4) 未成年人一贯表现良好,无不良习惯的,或被教唆、利用、诱骗犯罪的,--般适用从宽幅度的上限;(5) 对同案犯中的多个未成年人,在适用减少幅度时应考虑案件的均衡,不同被告人Z间因年龄导致的刑期差异不宜过大。2[老年人]对于年满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综合考虑老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L!的、犯罪时的年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