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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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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doc

上传人:xzh051230 2019/12/15 文件大小:3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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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5年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评选办法(公共建筑装饰类)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省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水平,进一步鼓励和推动我省建筑装饰企业争创名优、精品工程,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在全省开展优秀建筑装饰工程评选活动,特制定本评选办法。第二条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是我省建筑装饰工程最高荣誉奖。第三条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每年评选一次,根据“总量控制,优中选精”的原则,各企业申报的数量原则不超过五项,荣获全国建筑装饰工程奖明星企业及浙江省建筑装饰质量优胜五连冠企业可放宽限制。第四条同时获得“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和“浙江省建筑装饰文明标化科技示范工程”的工程项目方可报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第五条申报“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的工程项目,应经市建设主管部门或当地建筑装饰协会推荐方可报评。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评选范围:1、在省内注册(含外省市经批准进浙的施工企业),具备施工资质主项或增项的建筑装饰企业在上一年度内竣工的工程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包括旅游酒店(含餐饮业)类、医院类、公共建筑及文化设施类、办公用房类(含银行办公用房)、成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类等公共建筑装饰工程;2、工程项目地点:在浙江省境内备案的工程;本省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承建的工程;以及我省企业在境外施工的工程;3、参评单项装饰工程总造价须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同时单项装饰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旧房改造中建筑土建改造部分不可计在装饰工程造价内);4、有以下情况的不列入评选范围:有质量隐患或空气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未经工程质量、消防验收的工程;竣工后无法进行现场检查的工程;已申报过“省优奖”而未评上的工程;近两年出现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施工的工程;近两年出现过拖欠工人劳务费的工程。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  申报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部颁建筑装饰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2、申报的工程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B33/T1077-2011)进行评价,由施工单位按评价标准的附录A~附录F评分表逐项做出自评,附录A由监理或业主单位对结果进行确认,评价总得分达到85分及以上的工程方可进行申报;3、工程装饰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企业应具有相应资质;4、申报的建筑装饰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标准;5、申报的工程项目已经消防部门验收,通过工程的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工程已投入使用未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6、评选工程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并已交付使用的装饰工程;7、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申报该工程的部分装饰项目,如所承建的装饰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能独立申报,但允许与分包单位联合申报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8、分包装饰工程的单位申报的工程(承建单位与总包单位或建设方签有有效建筑装饰施工合同),如符合申报范围可独立申报;9、针对由两个或多个装饰企业共同完成的同一项工程的申报工作,除可有多个承建单位外,也可加报参建单位。对参建单位的申报要求及评选办法与承建单位一样,所有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单独成册。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第八条申报程序:1、申报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组织申报与评定工作;2、各装饰企业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评价标准》(DB33/T1077-2011)进行自我评价,评价总得分达到优质工程标准的工程可向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领取申报表或浙江在线装饰网中下载(),并向其申报。第九条申报材料申报表单独成册,其余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册申报;申报材料用A4幅面,统一用A4规格的文本包装,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名称及申报单位。1、申报材料总目录;2、“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建筑装饰工程申报表”壹份(单独成册);注:申报表内应填写申报项目类别,旅游酒店(含餐饮业)类、医院类、公共建筑及文化设施类、办公用房类(含银行办公用房)、成品住宅全装修工程类等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均可申报;3、企业法人证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公司公章);4、建筑装饰施工合同书(主要合同部分)、工程决算书(能体现工程总造价的部分)复印件各一份,加盖申报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5、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签章必须齐全;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加盖申报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6、消防验收:工程名称、验收范围、消防部门公章、日期必须齐全。结论为合格。验收意见书中提出整改意见如涉及装饰部分应有复查记录;7、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报告,需由国家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