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六章与审计相关的其它鉴证业务
第一节验资
(一)验资的性质与作用
概念: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或者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验资的类型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
二、接受业务委托与编制验资计划
接受委托与签订业务约定书:
(1) 了解被审验单位的基本情况;
(2) 考虑自身能力和独立性
(3) 初步评估验资风险;
(4) 签订验资约定书。
编制验资计划:
总体验资计划――对验资业务总体作出的计划安排。
具体验资计划――对各审验项目的计划安排。
三、审验范围与程序
(一)审验范围
类别
概念
审验范围
设立验资
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
设立验资的审验范围一般应限于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有关的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等。
变更验资
变更验资-变更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进行的审验。
变更审验的审验范围一般应限于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股本)增、减变动情况有关的事项。
①增加注册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增资相关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及相关的会计处理等。
②减少注册资本时,审验范围包括与减资相关的减资者、减资金额、减资方式、减资比例、减资期限和减资币种、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以及减资后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等。
(二)审验程序(重点掌握)
出资方式
审验目标
审验程序
货币出资
审验出资者是否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将其认缴的货币资金如期,足额存入被审验单位与其所在地银行开设的账户。
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函证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还应当检查承销协议、募股清单和股票发行费用清单等。
实物出资
审验出资者是否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将其认缴的实物资产如期、足额投入被审验单位,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料等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监盘实物,验证其产权归属,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者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审验出资者是否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将其认缴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如期、足额投入被审验单位,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验证其产权归属,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或者各出资者商定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净资产出资
审验出资者是否按照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将与净资产出资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如期、足额转入审验单位,并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
以净资产出资的即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审计的基础上验证其价值。
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出资者的债权等转增注册资本及因合并、分立、注销股份等变更注册资本的审验。其审验程序包括一般审验程序和特殊审验程序,具体内容见教材P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