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红星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工作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职责
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红星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街道党工委)是中共泸州市龙马潭区工委的派出机构,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区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负全面责任。
2、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街道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等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奖惩、监督等工作。
3、领导本街道行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
4、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活动。
5、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6、负责街道辖区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街道办事处职责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红星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事处)是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街道辖区的行政管理与服务工作。
 
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指示;制订街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
织实施,努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街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构建和谐社会。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保、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社会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