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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发射塔安全管理规定模板.doc

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19/12/16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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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播电视发射塔安全管理规定广播电视发射塔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8月17日14:4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播电视发射塔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第三条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第四条广播电视发射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塔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塔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广播电视发射塔的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治安、消防职责:(一)掌握本塔治安、消防安全情况,严格贯彻执行治安、消防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二)统筹安排治安、消防工作,确定逐级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三)确保本塔治安、消防安全经费,提供组织人员保障。(四)批准实施治安、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年度治安、消防计划。(五)组织治安、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治安、消防重大问题。(六)确定本塔的治安、消防管理负责人。第六条广播电视发射塔的治安、消防管理负责人,对本塔的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下列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定年度治安、消防工作计划、安全制度、资金预算,制订治安、消防应急方案并组织演练。(二)保养本塔的治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安全标志,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三)组织实施治安、消防巡查、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四)对员工组织开展防火知识、灭火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管理训练义务消防队。(五)定期向安全责任人报告治安、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治安、消防重大问题。(六)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处有关治安、消防安全事故。第七条岗位安全责任人,贯彻落实本塔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第八条保卫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自身防护和交通、通讯等装备。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广播电视发射塔是消防重点部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管理。第十条广播电视发射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防火巡查、检查;(三)安全疏散;(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维护管理;(六)火灾隐患整改;(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九)义务消防队的管理,消防演练;(十)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十二)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发射塔的装饰、装修、内部改建等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及《广播电视工程建筑设计防火标准》进行设计。开工前,应将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二条广播电视发射塔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塔区施工管理规定。进入塔区的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在广播电视发射塔或者塔周围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举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十四条塔的公众聚集旅游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禁止动火施工。第十五条塔的公众聚集旅游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宣传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第十六条广播电视发射塔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送排风、火灾事故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处于良好正常状态。严禁可能影响消防安全的下列行为:(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加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将安全出口加锁、遮挡;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遮挡覆盖。(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第十七条广播电视发射塔应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填写巡查记录。巡查内容应当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周围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十八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