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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什么[试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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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什么[试题].doc

上传人:wxc6688 2019/12/16 文件大小: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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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什么[试题]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什么核心内容: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是什么,发现有信用证欺诈情形,并会造成严重损害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信用证的独立性和单证审查标准,信用证欺诈的构成,止付信用证项下款项的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信用证受益人(卖方)方面的欺诈行为。即卖方为了取得货款,通过假造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取得指定行或议付行垫付的货款。1、有关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背景及他国的实践。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在单证一致时银行应履行付款义务,银行只处理单据,不处理货物。信用证独立于所依据的基础合同。这些原则可能为受益人欺诈申请人或银行提供了便利条件。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严格执行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的原则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以单据欺诈手段骗取货款的案件不断发生,如果固守这一原则,势必纵容这些诈骗分子,因为货款一旦被骗取,买方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追回货款的希望很小。有鉴于此,为了打击国际贸易中出现的欺诈行为,不少国家的法律、判例对欺诈行为提出了相应的处理原则,即在承认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原则的同时,也应当承认有例外情况。如果在银行对卖方提交的单据付款或承兑以前,发现或获得确凿证据,证明卖方确有欺诈行为,买方可请求法院向银行颁发禁止令,禁止银行付款。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首先是在美国法院的判例中提出来的。美国的《统一商法典》也有对信用证欺诈及补救办法的成文法规定。此外,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法国等国的法院判例也表明承认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从法律渊源上说,欺诈例外规则是国内强制法对国际惯例的一种限制或替代。UCP600号作为一种商业惯例,主要规范银行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基于这些规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信用证的独立原则和单证相符原则,不应该使实施欺诈的人获益。这一矛盾的处理,是各国国内法适用的问题。总的原则是保证信用证交易的独立性,同时对受益人的欺诈进行惩处,其实质是确立了信用证与基础交易的关联性。但作为一般原则的例外,其在实践中的解释和适用被控制得非常严格。信用证欺诈例外的核心问题是银行拒付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一般认为只有受益人(卖方)亲自参与的欺诈才可使银行免除付款义务,受益人(卖方)不知的第三人欺诈,如承运人伪造提单,不能使受益人失去受偿的权利;同时银行在拒绝付款前必须有证据证明受益人欺诈,单纯的怀疑或没有得到证明的申请人的单方主张,是不够的。英国有判例将信用证独立视为商业交易的生命线。1995年修订的《美国统一商法典》第5篇信用证第5-109条,规定了处理信用证欺诈的规则。另外,银行拒绝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义务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要件,是否银行自己可以决定拒付。2、我国有关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司法解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本部分以下简称《规定》)中确认了信用证欺诈例外这一原则。开证申请人、开证行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有信用证欺诈情形,并认为将会给其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该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分述如下:(1)法律适用。《规定》第1,4条涉及法律适用问题。依第2条的规定,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时,在法律适用上,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适用国际商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