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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非学无以广才 2019/12/17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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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报告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报告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身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1993]431号、439号文批准,由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前身牡丹江造纸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哈尔滨卷烟厂、延吉卷烟厂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牡丹江天宇股份有限公司(“天宇股份”)股本总额10000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8000万股,内部职工持有2000万股。天宇股份于1996年经省体改委确认为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恒丰股份”或“公司”),并经省科委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999年7月,国家科技部以国科函政字[1999]058号,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恒丰股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中国证监会1999年10月19日以发行监管函[1999]187号,通知恒丰股份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报送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申报材料。为了规范恒丰股份的股权管理工作,明晰企业的产权关系,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恒丰股份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报告如下:恒丰股份股本结构形成情况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股,其中,发起人共持有8000万股,公司内部职工持有2000万股。1994年天宇股份成立时,牡丹江造纸厂以其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包括二车间、五车间、六车间、八车间的建筑物、机器设备及部分产成品作为出资投入天宇股份。根据牡丹江市资产评估事务所牡评字1993年1月19日出具的(93)04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资产经评估后总额为80,296,000元,该评估结果经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第93-3号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确认,按1:,由牡丹江造纸厂持有。哈尔滨卷烟厂以现金投入3,000,000元,按1:,延吉卷烟厂以现金投入300,000元,按1:。经牡丹江会计师事务所牡会师字出具《验资报告》审查验证,截止1993年1月21日,发起人投入资产已经全部到位。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原拟向社会法人定向募集1603万股,但是未能募集到位,根据省体改委黑体改复[1993]439号文及公司招股文件,由牡丹江造纸厂以部分实物资产包括一车间、三车间、四车间、七车间、50吨浆、黑液提取车间的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折价入股。根据牡丹江市资产评估事务所牡评字1993年12月20日出具的(93)047号《资产评估报告》,上述资产经评估后总额为24,045,,该评估结果经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第93-4号资产评估确认通知书确认,按1:。经牡丹江会计师事务所牡会师字出具《验资报告》审查验证,截止1993年12月21日,公司股本金全部募集到位。公司于1994年3月6日在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天宇股份成立后股本结构如下:股份类别持股数额占总股本比例发起人股:8000万股80%其中:牡丹江造纸厂7780万股%哈尔滨卷烟厂200万股2%延吉卷烟厂20万股%内部职工股:2000万股20%总股本10000万股100%1997年10月,经牡丹江市体改委牡体改发[1997]37号文批准,牡丹江造纸厂改制为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牡丹江造纸厂持有的公司股份相应地转由恒丰集团持有。1999年11月,恒丰集团与哈尔滨卷烟厂签订股权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