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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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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模板.doc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19/12/17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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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模板.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2007-12-1607:49   本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   、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   ,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1项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应当立案连究。所谓非法转让,是指行为人通过出让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为牟取非法暴利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的规定,擅自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使用的行为。所谓非法倒卖,是指土地受让者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不进行任何开发建设,只等地价上涨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的行为。    这里的“5亩以上”,包括累计达到亩。至于基本农田的范围,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这里的“5亩以上”,包括累计达到亩。至于基本农田的范围,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2项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10亩以上”,包括累计达到10亩。至于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范围,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3项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的“20亩以上”,包括累计达到20亩。所谓“其他土地”,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除本罪追诉标准第1项、第2项规定的“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之外的土地。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4项规定,“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   所谓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扣除成本后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这里的50万元以上,包括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万元。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5项规定,“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应当立案追究。这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附则中有关规定,是指行为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数额、违法所得接近本罪追诉标准第l项至第4项规定的数额标准,并且已经达到上述标准的80%以上,即“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4亩以上的,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8亩以上的,或者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16亩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40万元以上”。    所谓“受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