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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困境审视.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12/17 文件大小:2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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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我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困境审视我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困境审视Ξ?王摘要: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在推动特区的经济与法治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通过《立法法》将这种授权立法予以制度化。但在现有制度中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存在着授权主体资格有疑问、特区规章的效力与其他规范性文件效力的关系不明、经济特区立法权的性质不明、立法的合法性审查标准不明等问题制约了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积极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因此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加以学理性的梳理与阐述以便为进一步的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关键词:授权立法经济特区立法立法法中图分类号:D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243200901-0039-05中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作为当下中国立法体系中的一朵“奇葩”对于促进经济特区的经济与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国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自1981年广东、福建两省始获在各该省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制定权至深圳、厦门、汕头、珠海、海南等五经济特区分别获得在各该经济特区制定特区法规与规章的立法权限再到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确认各经济特区除海南外所在市的“较大的市”的立法地位经济特区立法已经有二十余年的历史。在某种意义上经济特区的立法历史及其法治成就即是我国授权立法的历史及其功绩作为“立法试验田”的特区立法为我国法治事业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治化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1但另一方面2000年颁行的《立法法》对既有的经济特区授权立法语焉不详陷各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于层层迷雾之中致使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出现了既有的授权立法权限与“较大的市”的地方立法权限重合的窘境造成了当下经济特区的诸如立法“打新近的架”、立法主体不明确、法律体系紊乱等弊端。因此有必要审视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省的授权立法权在诸多立法权重合的情形下究竟如何运作以及存在那些哪些缺陷并以此为进一步的改革提供参考。为使问题表述更加具体和集中本文以中国第一个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经济特区———深圳作为考察的对象。一、授权经济特区立法的主体资格问题《立法法》第65条规定:“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经济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由《立法法》的上述条文观之经济特区立法的授权主体仅仅限于全国人大这就产生了一个疑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可以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经济法规呢而在已有的历次授权经济特区的立法实践中据统计由全国人大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有3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有2次。就此而言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否有权对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进行授权是否是适格的授权主体关系到目前部分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ǖ睦丛春戏ㄓ敕瘛?P344授权立法从实质上说就是享有立法权的授权主体立法机关授予受权机关立法权限的活动其93Ξ本文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立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为08CYB08作者:王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助理研究员法学硕士310025?王:我国经济特区授权立法的困境审视授权主体只能是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3P242在我国虽则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所不同。但是在理论上讲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它作为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持续开展工作和活动的机关是全国人大的一部分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4PP298-302。事实上全国人大即是一会议体其绝大部分的工作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而在立法实践中由于全国人大的会期短代表多实际上我国多数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5P187。所以如果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具备授权立法的主体资格是完全合乎我国宪法规定的。同时依据我国宪法第57、58条以及《立法法》第9、11、56、65、86条的规定也不难看出我国现行授权立法制度中的授权主体主要是国家立法权的享有者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并且也是国家立法权的当然享有者在遵循《立法法》基本规定的原则下当然是一适格的授权主体。故《立法法》第65条的规定则可以理解为“举重以明轻”作为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大既然具有授权立法的权限作为其常设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当然具有。当然为了避免学理上的争议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依据《立法法》第42条的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律的解释权进一步明确《立法法》中授权立法条款的具体含义。惟其如此方可在实践中解决深圳等经济特区授权立法权来源的合法性问题。从法源上说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的授权立法权———即深圳市得以在经济特区制定经济特区法规或规章的权限来源于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