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陕西车船税实施办法doc-陕西省车船税实施办法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的标准,缴纳车船税。[]车船税由车船登记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由保险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保险机构所在地。[]车船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公历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一次申报缴纳全年的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暂免征收车船税。1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是指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社会福利和执行政府指令性任务,按政府规定的价格收费,并且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供公众乘坐的客运车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应当按照省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解缴。[]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的规定,支付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2007纳税年度起,车船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1987年2月1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陕西省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同时废止。2附件:陕西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每年税额税目子税目计税单位备注(元)600大型客车每辆核定乘坐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540中型客车每辆核定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载客汽车载客汽车480小型客车每辆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包括电车)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280微型客车每辆汽车按自重96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每吨)按自重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60专项作业车(每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按自重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60机械车(每吨)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三轮汽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汽车三轮汽车按自重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96低速货车(每吨)低速货车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60摩托车每辆净吨位10001吨每吨6元及其以上净吨位2001吨每吨5元至10000船舶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船舶税额的50%计吨算。净吨位201吨至每吨4元2000吨净吨位小于等于每吨3元200吨3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482号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7年2月1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及第八条分别规定四个问题需要由省政府确定。其中一是二是三是四是同时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车船税是我国自2004年启动新一轮税制改革以来,第一个实现内外统一的税种。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和“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要求,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和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同时,车船税也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第一个实现全面改革的地方税税种。车船税的改革,为地方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