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法论坛i{I;·J占轧会2012·05(上)严格规范走访形式,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张玲摘要走访是信访的形式之一,但却是激化信访矛盾冲突的主要形式,现实中聚集、围堵和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现象很多发生在采取走访形式进行的信访过程中。在信访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具体可以通过依法规范走访事项、依法办理走访事项、依法维护走访秩序、依法终结走访程序等途径来规范走访形式,解决信访问题。关键词依法走访依法信访走访秩序作者简介:张玲,甘肃省景泰县委党校讲师。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5—136一O2《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以下简称《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取的信访形式有书面、电话和走访三种。显然,无论是采取书面形式还是采取电话形式进行信访,都比采取走访形式进行信访要方便得多,但现实情况中选择走访形式进行的信访远远多于采取前两种形式进行的信访。因为在把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实行“信访一票否决制”的地区,信访人发现,采取走访形式进行信访比采取其他信访形式更能对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导人产生压力,更能引起政府或相关部门领导人的重视,更能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进行的信访,对社会稳定秩序通常不会构成现实威胁,信访形式中能够威胁现实社会秩序稳定的是走访。从基本的常识出发,如果信访人能够通过写信、电话等简单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们通常不会采取走访这种成本更高的方式;如果信访人能够在基层政府解决问题,他们通常不会选择到市级、省级政府甚至到中央进行信访。因此,走访属于信访中比较高级的也是更为激烈的形式。由于走访容易激化矛盾,所以导致聚集、围堵和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现象不断发生。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进步,老百姓日益关心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信访案件不断增加。因此,规范以走访形式进行的信访,对依法解决信访问题意义重大。依法规范走访事项《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对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的范围、对象以及接访机关,都作了具体规定。归纳如下:(一)提出信访事项的范围、时象《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五类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的,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同时,《信访条例》规定,对上述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二)接访机关136采取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进行信访的,必须遵守上述规定。信访机关在接访时应首先依据上述规定对信访人提出的走访事项进行范围和对象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