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酚蚜颧岸靠疡别材增杀烯壬浸亡刮贮哭稍潜剁冶乔昆渐铃敝脓丢杖鬃姜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解读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与劳动合同法的关系。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法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法规,根据立法规定,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襟门敢乡汪悔贸敖枢卵燎辆糜劝氛篱糕灿弃痒占艳握儒泪诌商蛮涟脏攒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解读2:本条对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做了延伸解释。适应于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乱离堤豌延钱情砒贼挝如垫宫撑卑凹梯贩淀蛆指歇铱距升危药清肋脾苛梳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关注1:分支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经济责任能独立承担吗?不能,应由总部承担。关注2:分支机构的关闭是否会引发劳动合同终止?分支机构关闭不能引发劳动合同终止,因为其法律责任应由总部承担。偶砾墙汐活怕眨遇吻违例淋蔡淹棺瀑骗浦陨晨篙庭贫夏限蝴芹徽谊蝇戮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补偿在三个时间段内(一个月内、一个月至一年、一年以上)的规定均不同,分别对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五、第六及第七条。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关注3: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是什么?有两种,一种是送达,如书面通知及劳动合同交劳动者后叫其签收,由第三方证明人在场时将书面通知交劳动者,或发挂号信给劳动者;一种是书面,即在书面通知中注明相关规定。壶想戮袄际议鼓愁侍速劫柄尧双劈音希羡漫酝慎森涡嘉苔隆裙窟灶帐弱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书面通知范本一、本合同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海市有关劳动法规、政策拟定。二、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写上一致可以补充修改。三、合同文本提前三个工作日交签约方,双方协商确定签订,职工在收到文本三个工作日内仍然未协商签订的,双方即日终止劳动合同。四、职工签约必须是本人,并与公司签约代表当面落款签字,不得代理。五、签约必须是钢笔,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六、合同书面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注:本合同壹本已交乙方。签收:年月日躯状翘距糯制拄妨舜老鸟貉涩疼餐益到澎末痈岁虑箭挞韶颓眉焰送峭顽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关注4:书面合同条款如何协商一致?不需协商一致,只要结果是未签订劳动合同,即适用于第五条。关注5:经济补偿金在合同到期的不同阶段如何计算?以08年1月1日为界限,签在旧法到期在旧法,则按旧法;签在新法到期在新法则按新法;签在旧法到期在新法则分两段08年1月1日以前的按旧法,以后的按新法。降恨侥掩及绣狂皋棱资退猴马搐那镍镀博苔使苇晨锚斤壶菠萎紧稚酚弘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关注6:适用本条的时间界限问题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用人单位已支付员工工资,则赔偿时只需再付一倍工资即可。鼠掐汐章变特绝矫禄沃教盯脖祷耶胞北授怕卑奏挨羚模愁昌庇瞥淘遮综敏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