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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学院科研奖惩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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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学院科研奖惩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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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暨临字〔2004〕11号关于颁布《暨南大学临床学院科研奖惩暂行条例》的通知各科室:为了激励调动临床学院人员的科研积极性,现将《暨南大学临床学院科研奖惩暂行条例》印发给各科室。特此通知。附件:暨南大学临床学院科研奖惩暂行条例。二00四年三月二十六日2004年3月26日印发主题词:科研奖惩条例通知暨南大学临床学院办公室-2-附件:暨南大学临床学院科研奖惩暂行条例总则为了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鼓励全院员工深入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奖励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集体,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加速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和学科带头人成长,全面提高员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医院的科研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暂行条例。第一条重大科研项目配套科研经费获得主持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国家攀登计划、国家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学校按到校经费,给予配套15%的科研经费。获得主持国家973前期研究项目、863计划青年项目、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学校按到位经费,给予配套8%的科研经费。获得省部级招标项目、重大专项及广州市225工程重大项目,学校按到位经费,给予配套5%的科研经学校鼓励校内跨学院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科研合作,该类项目除按上述比例配套奖励外,追加2%的奖励比例。同一项目获得多渠道资助时,按资助最高金额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不重复发放。以上奖励均指我校为项目主持单位,属二级子课题按下一层次计算。7・以上条例参见“暨南大学科研工作奖励暂行条例第三至八条J经费由大学科技处配套发放,医院不再重复发放。第二条科研项目课题组个人奖励国家级基金项目: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国家973前期研究项目、863计划青年项目、国家攀登计划、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奖励5万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自由申请项目(含面上、青年科学、小额探索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奖励2万元。省、部级基金项目:教育部各类基金项目、广东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攻关项目,广东省社科类项目:到位经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1万到位经费5-10万元(含5万元)-5万元(含2万元)、厅局级基金项目:到位经费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奖励发放到项目承担人,原则上承担人不少于70%,课题组各成员的奖励由项目承担人按贡献大小自行调配比例分配。奖金总额分阶段分次发放:申请经费到位,先发放总额的30%;项目中期汇报通过,发放总额的30%;结题验收,发放总额的40%。另设鼓励申报特别奖:凡申报国家级各类基金并通过初审,虽最终未获课题资助,医院予以奖励300元,并予临床学院科研培育专项基金立项。另设科研时间特别奖:获国家级基金项目奖励主持人科研时间每年1个月。其它类基金项目按经费额度给予奖励科研时间,科研经费30万以上项目,奖励主持人每年3周;10-30万项目,奖励主持人每年2周。奖励科研时间内工资、奖金不受影响。第三条科研成果获得者个人奖励国家级科研成果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最高奖3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广东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 3万元三等奖 ,获奖者为第一承担人,原则上承担人不少于70%,课题组各成员的奖励由项目承担人按贡献大小自行调配比例分配。第四条科研论文发表奖励Nature、Science期刊论文 10万/篇SCI()(影响因子<)期刊论文 、ESTP、EI期刊论文 ;—般外文期刊、 ,发表于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按第5-7条标准奖励,发表于统计源期刊,。9•论文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5条“其它类论文”指论著摘要、研究报告、病例报告、综述等非论著文章。第6-7条奖励论文类型为论著。:①第一作者为研究生,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为导师或本院员工,按标准的100%奖励导师或通讯作者;②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按标准的20%奖励研究生;③第一作者为本院在职硕士或博士,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为本院导师,按标准奖励第一作者,按标准的50%奖励导师或通讯作者。第五条出版专著奖励国家级出版社学术专著主编2000元,副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