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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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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0640105 2019/12/20 文件大小: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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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997年制订,2014年11月第四次修订)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健全***教育学籍管理制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原广东省高等教育厅《广东省***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粤高教成〔1995〕43号)和《广东省***高等教育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粤高教〔2004〕2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我校***高等教育实施学年学分制管理制度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入学与学籍第一条凡按招生规定批准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日期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电话向学校***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说明情况,并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在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时,姓名必须与统一招生审批表以及考生信息表相一致。第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入学者,经查证属实,即予取消学籍,并不受上述期限限制。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凭按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的交费证明进行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否则以旷课论。无故逾期三个月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第五条凡取得学籍的新生,学校发给学生证。(一)学生证是我校***教育学生身份的证件,是***教育学生参加学****考试、办理注册手续和其它活动的重要凭证。学生必须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二)学生证只限本人签领、本人使用,不得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利用学生证从事任何违纪违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三)学生遗失学生证,须向***教育处提出申请补发的书面报告。申请报告要如实、详细地反映遗失情况,由班主任加具意见,经***教育处审查同意后补发。学生证遗失或转借他人,被他人利用以致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四)学生修业期满、转学、退学、毕业,须将学生证交回学校。第二章学制与修业年限第六条***高等教育(含第二专业)学生的学制,以招生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学制。提前修满本专业规定最低学分者可以提前半年毕业;对于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经申请和批准允许其延长学****的时间1—3年。经批准延长学****年限的学生的学籍归到下一年级同专业进行管理。第七条对于有特殊原因或困难的学生,经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允许其中断学****停学),保留学籍。每次中断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累计中断次数不能超过三次,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6年。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一)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必须修读的课程或环节,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实验、实****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二)选修课:指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反映专业方向要求,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在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和全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和校级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为深化、拓宽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知识,培养专门化技能而设置的体现专业特色的课程。校级选修课是使学生扩大知识面,满足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潜能,增强学生独立工作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设置的课程。第九条各门课程的学分计算,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总课时为主要依据,以学时为计算单位。(一)一般课程(含实验课)学分的计算办法:用该课程的总课时数除以16为1学分;不足16的整数倍课程,余数的取舍采用2舍3进或7舍8进计算。(二)集中进行的专业实****和社会调查等课程,每周为1学分。(三)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每周为1学分,最高不超过12学分。第四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条每学期和学年结束,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试或考查)。考核成绩及格,获得规定的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不及格,给予一次补考,补考不及格毕业前再给予一次补考,补考及格可获得规定的该门课程的学分。第十一条考试科目成绩记载一律采用百分制。学期总评成绩,期末考试占60%,平时成绩占40%,其它技能性科目的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的分数比重,由学院自主决定。平时成绩由作业、单元测验、期中考核、实践环节和平时学****等情况综合评定。考查科目的成绩,按学生单元测验、实验、实****作业、课堂讨论、平时学****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成绩记载可采用百分制。第十二条学生因转学或免修记载成绩,必须提供加盖原校印章或保存原件单位印章的成绩单。所提供的成绩单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起止日期、学时、考试成绩等。转学成绩经我校审查认可方能以转出学校成绩记载学生成绩。第十三条跨学期的课程,属考试科目的,按每学期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