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三层物业楼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建筑有限公司
竣工验收时间:2012年12月31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造价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工程概况:
竣工验收程序:
该工程在预验收的基础上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已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同时组织成立了以建设单位为主的竣工验收小组。
竣工验收内容:
该工程能履行合同,在整个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执行,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进行了目测,得出总体评价,验收合格。
依据该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对该项目工程的资料,实体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及资料总体评价为:合格。
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标准:
对勘察单位评价:
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对勘察单位的意见为:勘察的实物质量与勘察报告相符,勘察的内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单位的行为合法,我方予以认可。
对设计单位评价:
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对设计单位的意见为:设计单位各专业设计人员能严格按设计规范及执行强制性
标准进行设计,对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
到施工图中,设计对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等在现场进行复核后进行变更,对工程实体验收中能按设计施工图的要求进行全面把关。
对施工单位评价:
施工单位能按设计文件、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认真施工,该项目工程在资料和实体未存在质量问题和违反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能按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内容进行落实。
对监理单位评价:
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内容约定结合现行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跟踪监督管理,在本工程中未出现质量事故,同时监理的行为规范,我方予以认可。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质量等级:
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该项目工程同意交付使用,同时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做好回访维修工作。
竣
工
验
收
人
员
签
字
验收组
人员
姓名
工程
单位
技术
职称
单位
职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2年12月30日
注:建设单位对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五楼办公区装修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按第一部分协议书中规定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内容。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装修工程为壹年;
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壹年;
其他约定:竣工验收交付后,由乙方留置3~5人组成小分队,负责免费服务保修壹年。保修期内,乙方应及时提供服务,并保证在18小时内到达。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 %。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其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项目编码(报建编码):
施工许可编码:
建设单位: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年月日
工程概况
建安工作量
万元
建筑面积
M2
此次竣工验收工程概况描述:
竣工
验收
组
人员
签名
验收组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