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上半年江西省教师资格教育学和
教育心理学考试公告
2013年上半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培训及说课试讲认定培训班登录江西培训通
2013年江西省教师资格证申报认定免费讲座将于2013年5月1号下午2点在江西师大老校区进行,讲座地点获取方式请登录江西培训通西师范大学陶行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我省201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4月13日至15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八、考试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和缴费:2013年3月10日8:00至3月25日17:00;
2、打印准考证:2013年4月1日起至考试前;
3、考前模拟练习:2013年4月2日起至4月12日17:00;
4、考试:2013年4月13日至15日;
5、公布考试成绩:2013年4月29日17:00;
6、打印考试合格证书:2013年4月30日至2013年7月底(系统维护和数据整理的时间除外)。
一、考试组织管理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7号),按照有关建立健全考试管理体制、考点和考场设置、考点和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五项要求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原则上在201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点安排考试,如需调整,应当在开考前30天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检查验收合格后确认。
二、考试对象
(一)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2013年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报名参加考试。
(二)按照《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7号),未经省教育厅组织的对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进行办学质量评估或评估不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需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和幼儿教育心理学考试(以下简称
“中职两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12号)规定,经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2013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参加“中职两学考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如教育部出台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根据《关于组织2012届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国培计划”辅修学前教育专业转岗培训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45号),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参加“国培计划”辅修学前教育专业转岗培训的应当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的考试,考试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成绩折算。
(五)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不论是否属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均应参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
(六)免考的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是指2013年6月底7月初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经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