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秦皇岛市青龙县农村小学和幼儿教师招聘100人公告
根据我县农村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缺员的实际,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幼儿教师100名。为体现“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合计
招聘具体岗位
人数
备注
1
农村小学
50
语文教师A
6
语文教师B
1
限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数学教师A
6
数学教师B
1
限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英语教师A
6
英语教师B
1
限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体育教师A
9
体育教师B
1
限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音乐教师A
11
音乐教师B
1
限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美术教师A
6
美术教师B
1
限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2
农村偏远小学及教学点
20
教师A
11
教师B
9
条件相对艰苦,适合男性
3
农村幼儿园
30
幼儿教师
30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2、相关条件要求
(1)小学教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要求专业对口。
(2)幼儿教师:全国普通中、高等学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幼教专业应往届毕业生。
(3)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医”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人员。
3、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根据《河北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精神,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
5、参加招聘的在职教师报名时须持有本单位及其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p#副标题#e#
报名时间:8月7日-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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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7月31日-8月6日)
通过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青龙教育网、青龙人力资源网、青龙电视台以及粘贴海报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8月7日-8月9日)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往届普通中、高等院校毕业生未报到者需携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已报到进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证明,填写《青龙满族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已婚者报名需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到青龙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一楼现场报名, 审查合格当场微机摄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