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学科建设实施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学科建设实施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zhuhl0912 2014/3/1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学科建设实施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学科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科建设的行为,促进教育学学科的顺利发展,确保在五年建设期内各项建设指标的实现,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及考评暂行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协议书》等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本学科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建设期间,参与教育学学科建设的全体教师、研究人员及工作人员。
二、指导思想
第三条以教育科学与管理学院在建的“教育学”省级重点学科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全校的教育类学科资源,优化组合,构建新的学科发展平台;
第四条在现有学科方向、学位点,以及2005年申报“教育原理”二级学科博士点和“教育学”一级硕士点的基础上,凝练学科建设特色学科(方向)。特色学科或方向,可不拘泥于现有学科状态,但一定要突出学科特色、优势和发展前景,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第五条在现已凝练的五个学科研究方向的基础上,推进学科方向的平台和创新团队建设,力争在学科队伍建设、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取得大的突破,在标志性成果上达到省内或(即能够叫板)。为申请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点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教育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总项目负责人:罗黎辉、王凌、罗明东、
总项目领导小组成员:伊继东、李劲松、孙亚玲、曹能秀、李兴仁
总项目组织协调人:王凌、李劲松
总项目秘书:李天凤、冯丽婷
各方向根据发展需要可指定方向秘书。
第七条确定教育学学科建设优势或特色方向负责人
(1)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伊继东
(2)区域教育发展研究:罗明东
(3)教育考试与评价研究:罗黎辉
(4)民族、农村教育研究:王凌
(5)课堂教学的变革与创新:孙亚玲
四、管理及运行机制
第八条学科建设实行首席专家项目负责制。按照学科建设总项目负责、学科(方向)实行子项目负责、创新团体负责制,实行三级负责制。分工合作、责任到人、责权利明确。
总项目首席专家,全面负责本学科建设的工作,主要责任是:统筹设计学科建设,推进学科各方向的发展;主持制定整个学科发展的规划;协调各方向的关系,组织整个学科的研讨和其它重要会议的召开;按照学校下达经费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提出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计划,并按有关规定调控和合理使用经费;按照学校评估要求,汇总各方向自评报告,完成学科建设年度、中期和结题报告,以及经费使用报告。
各方向(子项目)首席专家,全面负责本方向的研究任务。主要责任是:按照学科建设协议书规定,组织实施学科建设,并达到建设目标;提出本方向建设经费的使用方案,并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方向建设年度、中期和结题报告,以及经费使用报告。
创新团队首席专家,负责创新团队的发展规划,项目设计和组织实施、人员调度、按规定合理使用下拨经费;完成年度、中期和结题报告。
第九条学科及方向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