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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网络舆情》 .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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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网络舆情》 .doc.doc

上传人:yinjiong623147 2016/1/3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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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网络舆情》 .doc.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论网络舆情■丁柏铨当前,网络舆情已成为整个社会舆情中反应异常灵敏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一些重要的社会事件发生后,人们总能找到与之对应的网络舆情。再则,经网络披露事件信息并由此而形成重大社会公共事件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一些事件倘若离开网络所提供的传播条件,其影响往往只能囿于一地、一端;而借助于网络,它们则迅速演变成为产生巨大影响的社会公共事件。与此相伴相随,关于这些社会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每每以引人注目的方式进入政府、大众传媒和公众的视野。在一段时间内,围绕这些事件形成的网络舆论及其舆情底蕴,都得到了充分的表露,并成为不可忽视的无形力量。以2009年为例。“2009年网络热点事件为数众多。根据对五大网络社区热点事件发帖数量的统计,发帖超过5000份的热点事件有16项,其中发帖过万份的事件有5项。这些热点事件主要涉及公民权利保护、公共权力监督、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道德伸张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公共问题,体现了广大网民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围绕上述热点事件,网络舆情可谓此起彼伏。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网络舆情研究都亟待深入展开。一什么是舆情以下定义似可作答:“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它是较多群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这一表述存在着有待商榷之处:(1)在定义过程中对舆情与舆论未加仔细区分。笔者认为:“舆论的形态为意见的公开表达,舆情的形态则并非均为意见的公开表达。构成舆情者并不一定就构成舆论。”因此很难得出“舆情是‘舆论情况’的简称”的结论。对舆论的界定限于“民众对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的范围,不免显得有些狭隘。实际上,舆论的内容与形式并不囿于针对社会管理者或表明、或流露一定的社会政治态度。舆论和舆情都指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各种层面和向度。对于不属社会政治态度的范畴然而却是民意和民意的表达,难道就不能将此理解为舆情或舆论笔者不赞同将舆情理解或解释为舆论情况的简称,抑或采用类似的表述。因为在有的时候,舆情作为民意是客观存在的,但尚未通过舆论的形式体现出来,故而舆情很难说就是舆论情况。笔者认为:“舆情即民意情况,涉及公众对社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问题尤其是热点问题的公开意见(外露的部分)或情绪反应(既可能外露又可能不外露的部分)。它是社会脉动和公众情绪的自然而然的流露和体现。”那么,什么是网络舆情呢其实,在阐明和厘定了舆情的概念以后,网络舆情的概念也就不难界定了——它是在网络环境中形成或体现的舆情即民意情况。网络舆情虽然属于舆情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类型,但其本质仍然是舆情,反映的依然是民意状况。有一种观点认为:“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是社会舆情的直接反映。”对于上述观点,笔者未能完全赞同。这里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何谓网络舆情倘若以“是社会舆情在互联网空间的映射”作为对网络舆情的界定,似乎并不准确,也未完全到位。网络舆情与非网络舆情(现实环境中的舆情)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即它们都是民意、民声的反映和体现。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存在于特定的空间即网络环境中。网络是这种形态的舆情赖以生成和存在的条件。如果离开了网络,那么也就无所谓网络舆情。第二个问题是:网络舆情与“社会舆情”之间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