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独创性声明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和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处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李同兵签字日期:2009年4月10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西南政法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特授权西南政法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并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以供查阅和借阅。同意学校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说明)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李同兵导师签名: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硕士学位论文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AStudyofOffenseofNon-typicalOmission作者姓名:李同兵指导教师:刘湘廉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3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内容摘要刑法中的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某种特定的义务而没实施,致使产生了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行为。不作为犯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两种。作为犯违反了刑法的禁止规范,纯正不作为犯违反了刑法的命令规范。不纯正不作为犯和纯正不作为犯都是对刑法命令规范的违反。只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所违反的命令规范是和禁止规范并存于一个裁判规范之中,而纯正不作为犯所违反的命令规范却是单独存在于一个裁判规范之中。二者表现在构成犯罪上的区别为:不纯正不作为所构成的犯罪既可以由作为方式构成也可以由不作为的方式构成;而纯正不作为所构成的犯罪却只能由不作为的方式构成。在刑法学领域,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历来是一个比较引人关注的问题。不纯正不作为犯在理论方面的研究源于19世纪,但是直到现在,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研究仍倍受争议。我国现行刑法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尚未作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围绕此类犯罪产生了诸多困惑。因此,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理论与立法有机结合,对于我国刑法科学化将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为了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领域的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和探索,笔者以《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若干问题研究》为题,在分析德国、日本、台湾以及我国大陆学者关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各种论述的基础上,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概念、客观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作为义务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讨论了该类犯罪的立法问题。本文除引言外,分为四个部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界定、不纯正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义务的来源、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我国立法。在第一部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界定”中,笔者在分析不作为的概念的基础上,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进行了界定,并讨论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客观要件。在第二部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中,笔者阐述了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否定说与肯定说,以辨证唯物主义关于内因、外因的理论为基石,肯定了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客观存在,进而归纳出不纯正不作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特点。1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在第三部分“作为义务的来源”中。笔者从作为义务来源的理论概貌入手,依次探讨了作为义务的几个来源:;;;“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与我国立法”中,本章主要探讨了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立法概况,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予以完善,在参考其他国家(地区)立法状况的基础上,就我国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立法提出了建议。关键词:不纯真不作为;界定;义务来源;因果关系;;,:mittedinanactiveorinactiveway;,offenseofnon-typicalomissionhaslongbeenattractedtheattention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