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桥梁、涵洞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阿勒泰地区2016年第三批重要农村公路工程(富蕴县危桥改造工程克孜希力克桥和涵洞)2、分项工程名称:桥梁分项工程和涵洞。3、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内容本标段克孜希力克桥和涵洞。除桥梁两侧路基、基层、施工资料以外的所有工程设计内容,(三项电源乙方自行解决)。第三条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一、承包方式1、乙方按包工、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二、承包价承包金额:。承包单价包含税金。(具体工程清单见附件)。以上综合承包单价中已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费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材料、机械使用、进出场费用、驻地建设、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砼路面、台背回填、附属设施、桩检测试验费、施工试验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第三条额外工程量发生的图纸变更等情况,由业主认可的监理等人员进行签字,并给付乙方相应资金。甲方不得扣留。第四条付款方式1、当工程桥梁各项施工完成并由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按业主的计量文件,进度比列进行支付。每月按计量扣除5%质保金。工程完工后经验收结算一个月内付清。第五条施工工期1、本分项工程必须按甲方及业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合同工期2、乙方必须按甲方排出的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机械设备及人力进行施工,技工、力工进场人数按甲方要求人数进场。如果进度计划完不成并且施工人数达不到项目部要求的人数,甲方按规定人数每少一人每天罚款100元或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员或其他施工队伍来完成,大、小工按人头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3、每个分项工程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开工和完工,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情节轻重每天可处以200~2000元。严重者甲方将另外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按双倍计)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工期完工造成的项目费用增加,在乙方工程款或结算款中扣除。4、除甲方拖欠工程款外,乙方不能用以任何理由停工或变相停工方式来要求甲方处理,在停工期间,每停工一天,甲方将扣乙方工程款5000元作为赔偿由于乙方停工给甲方带来的经济与声誉损失,此款可以当月扣或者在结算中扣除。连续停工三天时,甲方从停工第三天起有权另选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乙方作自动退场处理。5、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将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为乙方的赔偿金赔偿给甲方,弥补甲方的各项损失。6、如果因业主及甲方原因延误工期,经甲方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施工进度必须满足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监理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罚。第六条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一、质量标准1、本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及国家、公路施工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条件、施工指南及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质量达到合格标准。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直至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否则甲方不予验工计价。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权提前单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