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世界五千年──影响人类历史件大事
上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规定中国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
力的国家根本大法。年月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新中国成立
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议共同纲领》是我国第一部宪法的基础。我国先后通过公布了四部宪法和四
个宪法修正案。现行宪法即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第四部宪法,在继承年第一部宪法基本原
则的基础上,充分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是一部内容更加充
实完备、结构更加合理新颖的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社会各阶级地位的根本变化,反
映了人民革命胜利成果的确定和人民意志愿望的实现。我国年颁布的第
一部宪法共章条,其中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权
力属于人民;规定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过渡时期总任务,逐步消灭剥
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权利;规定了我国的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国家的结构形式、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国家机构。这些规定都
反映了我国人民社会地位的根本转变,人民从此成了国家的主人。年制
定的宪法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更加全面地记录了中国共产党领
导下取得的各项斗争的成果。宪法序言指出, 世纪在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
的伟大历史变革,其中有四件最重大的历史事件:
第一, 年辛亥革命在孙中山领导下推翻了中国封建王朝和建立了
中华民国;
第二,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
第三,消灭了延续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第四,基本上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发展了社会主义的
经济、政治和文化。这些以法律形式对中国人民百余年来革命斗争成果的确
定,不仅反映了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而且将百倍地鼓舞广大人民群众为建设
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制度,亦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体。它是对人
民内部实行民主和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这样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我国
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无产阶级专政
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我们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结合中国
国情的一个伟大创造。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民主革命
在全国胜利以前,解放区的政权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当时它是各革命阶级的
联合专政。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成了全国性的国家政权,作为临时
宪法的人民政协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
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
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它是新民主主义
的国家政权。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
资产阶级通过和平改造方式走进了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也变成了社会主义
集体劳动者,社会阶级关系起了根本变化。相应地,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
成也起了变化。现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的主体,主要是工农两大阶级,还有其
他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民主人士;专政的对象也不再是完整的剥削阶级,
而是少数反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年颁行的新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
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
主专政也就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政权了。几十年的实践证明,通过人
民民主专政,我国实现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压迫了反对社会主义的敌对
势力和敌对分子,保持了社会的安定和秩序,组织了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科学
文化事业。维护了国家的尊严、独立和安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
建设的历史新时期,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充分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
职能和组织经济文化建设的职能,防御外部敌人的颠覆和侵略,进一步发扬
人民民主,完成实现祖国统一的任务。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宪法确认的国家政权构成的形式,亦称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体。这种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总结民主
革命时期政权建议经验基础上确立起来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许多
革命根据地建立了革命政权,并逐步采取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的组织形
式。年月日以江西瑞金为中心的中央根据地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
一次代表大会,宣布中华苏维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