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与国土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9]16号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南京市2017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0批次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19〕750号),。我局根据被征地村组的征地补偿安置登记情况,按照区政府浦政发[2011]152、153号,浦政发[2016]74文件规定,拟订了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区片价补偿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面积(公顷)所属区片区片价补偿费标准(万元/公顷)区片价补偿费总额(万元),按《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6]74号)第二条规定。二、被征地农业人员安置1、进入社会保障的人员情况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本次征地应安置人数备注顶山街道镇集体/根据浦政发[2011]15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所需费用从征地区片价补偿费中列支。顶山街道临泉村村集体/顶山街道临泉村西庄组/2、领取一次***补助费的人员年龄段人数生活补助费标准备注未满16周岁人员∕***补助的被征地农业人员,是指《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浦政发[2011]152号)第二十八条所规定的人员。补助费标准按《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6]74号)第三条规定。三、青苗补偿、附着物补偿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征地面积(公顷)青苗补偿、附着物综合补偿标准(万元/公顷)青苗补偿、附着物综合补偿费(万元)、本登记表指《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浦政发[2011]152号)第十一条、十四条规定的,浦口区范围内集体土地被征收的,不分地类,不分区片,青苗和附着物补偿实行统一综合补偿价标准。2、浦政发[2011]152号文第十一条规定的“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在支付完征地农民个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等产权人相应补偿后若有结余,其资金由街道建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本街道范围内征地项目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统筹调剂平衡,多不退,少不补。3、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