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古冶区分局关于唐山钢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唐山不锈钢有限公司一期水处理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古环表[2019]036号一、根据环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结合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影响特点,《唐山钢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唐山不锈钢有限公司一期水处理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我分局研究,现审批如下:二、唐山钢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唐山不锈钢有限公司一期水处理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唐山广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项目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净水站、加药间、水泵房,占地面积9450㎡,主要设备有污水池、斜板沉淀池、高效沉淀池、砂滤池和清水池等,主要原料为聚合硫酸铁、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和高纯度消石灰粉。该项目主要对唐山不锈钢有限公司一期水处理工程进行改造提升,使出水水质更稳定,达到不锈钢生产用水要求。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古冶区城乡规划及土地利用性质,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同意按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三、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防治措施。四、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连同本审批意见一并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建设、环保验收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要认真落实相关污染物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1、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石灰粉进入石灰粉贮存箱时产生的呼吸废气。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石灰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12)中相关排放要求,同时应参照执行《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中》(唐办发[2019]3号)中独立石灰窑成品仓除尘装置颗粒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排气筒高度15m(并高出本体建筑物3米以上)的要求。2、该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含泥废水。应排入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系统,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