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永城职业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教学计划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与特色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资源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教学计划的管理,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要本着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突出高职教学特色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整体优化的原则,以学生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各专业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一)职业与岗位分析(二)培养目标和要求(三)能力分析与分解(四)专业主干课程设置(五)教学进程与学时分配(六)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及技能培养标准(七)实训基地建设第三条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的程序一、教务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教学发展规划等,提出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及基本要求,经征求有关方面及教学系(部)的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至教学系(部)。二、教学系(部)根据教务处提出的实施意见和原则要求,由主管教学的系(部)主任组织本系(部)各教研室主任组成教学计划编写小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各行业对人才培养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制订本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编写小组审定后的教学计划,经系(部)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主管教学的主任审定签字后,上报教务处。三、教务处根据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进行初审后,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由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予以执行。第四条教学计划微调的程序教学计划原则上要保持相对稳定,一经审定,不可随意改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