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临沂市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平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情况
全村总户数户,总人口人。其中:农业人口户,农业人口人,非农业人口人。
(二)资源情况
1、林业用地总面积亩,其中商品林亩,公益林亩。
2、宜林地面积亩。其中:荒山(滩) 亩。
3、已落实经营主体面积亩。已签合同面积亩。其中:宜林地已签合同份,面积亩,
4、本次参与林改的面积亩。
二、组织机构
1、村林改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村林改资源评估小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产生,也可以以组为单位选出,人数为奇数)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林农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和优先权;
3、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连续性;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5、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既积极又稳妥,避免出现新的矛盾。
四、工作步骤
1、组建班子、宣传发动
在县、镇林改领导小组的帮助下,成立本村林改领导小组和资源评估小组,并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改革的目的意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改革文件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摸底调查、制定方案
(1)对本村的森林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在县、镇林改小组的指导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所有涉及林权的表册、合同书、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结合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资料,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和林农,对本村的林地林木资源状况以及宗地所有权、使用权界红以及面积进行逐一踏查核实。
(2)对社会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总人口、总户数、农业人口户数、村民组数、林业收入等统计汇总。
(3)由村林改小组审查已签的合同,并依法作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认可”、“需完善”、“依法处理(无效合同)”三种结论。
(4)根据调查摸底,按照群众意见和林改的有关政策,拟定本村林改实施方案,包括林改的组织领导、参与林改的户数人口、对已签合同不完善的进行完善方法、对符合林改条件的林地林木分配承包的办法、林地使用费交纳的方式价格以及集体是否预留林地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林改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后要进行票决或表决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票决或表决时要做到
“四签两不准”和“两个三分之二”,即会议通知要有户主或代表签收、参加会议人员要有签到、票决或表决结果要有与会人员签名、票决或表决通过的林改方案要有与会人员签名;不准他人或无委托书代为签名、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参加会议的人数要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林改方案的人数要超过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后,正式确定林改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3、组织实施、归档立卷
(1)在县、镇林改工作组的指导下,村林改小组、评估小组,逐块对林地权属、四至界线、面积进行确认,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作价,张榜公布后实施;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