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工商局绩效考核办法为全面落实省局提出的“三个适应、四个统一、四化建设、五个坚定不移”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三提高”、“五明显”,进一步推动我局的行政效能建设,按市局《关于印发%26lt;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26gt;的通知》(川工商乐〔20xx〕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目标,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突破口,严格工作考核,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工作活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犍为县产业提升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组织领导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但毅云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端容、金天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詹宏俊任副组长,按照分管的工作和股室以及联系的工商所负责并指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和考核监督小组。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组长由局长但毅云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局行政办主任袁晓明同志担任,成员由各股、室、队、所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考核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组长由纪检组长詹宏俊同志兼任,副组长由纪检监察室主任范方智、党办主任陈晓琴同志担任,考核监督小组负责考核的监督和因考核引起的申诉、申辩工作。三、考核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考核原则。(二)职责细化,分类考核原则。(三)严格标准,评定量化原则(四)绩效考核,奖惩挂钩原则。(五)责任连带,逐级追究原则。四、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内容及标准(附后)。五、考核方法和步骤(一)考核方法。各股、室、队、所负责人既是考核人,也是被考核人。考核按照上级考核下级的方法进行,并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即:县局领导考核各股、室、队、所负责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考核本单位副职及职工。(二)考核步骤。绩效考核采用月考核、季小结、(半年)年终总结通报的安排进行。从本月起,各中层单位应将本单位绩效考核登记表(附后)于每月25前报县局效能办备案,季小结(格式附后)随当月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并报送,年终考核结果(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在OA系统上公布。考核结果和有关资料由县局效能办和各股、室、队、所、协会分别建档。(三)考核记分及统计办法。1、考核采用百分制,即考核满分为100分。2、考核人(各股、室、队、所负责人)计分办法:采用被考核人的百分制和连带责任计分法(考核人得分=考核人考核总分-连带责任所扣分)。连带责任所扣分:即被考核人被上级机关查获一次违纪或被媒体曝光一次而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人应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分值=被考核人应扣分值÷2)。(四)考核监督。考核监督小组负责对考核人实施考核监督。考核监督小组采取跟踪监督和听取意见的监督形式,即:考核监督小组直接参与考核人对其考核对象在一次考核工作中的全过程或召集考核利害关系人和其他被考核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考核监督办法:1、考核人对被考核人实施考核时,隐瞒错误、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