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球范围内的知本竞争开始影响我国的经济,并且越来越激烈。我国的经济社会也日益的体现现代经济的特征——知本竞争。而具体细化到各个企业中,即是各个企业间专利的争夺。拥有专利,便能使公司在竞争中轻松的取得优势,筑起技术壁垒。世界大公司如微软、英特尔便是很好的例证。专利,往往也是许多创业人士的出发点。专利可以是他们迅速进入市场的利器,也是日后所成立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所以一旦有了创新、新技术,千万别忘了去申请专利,利用法律保护你的权益,这或许就是你的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从法律角度来说,“专利”通常指的是专利权。所谓专利权,就是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不是在完成发明创造时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需要申请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并经审查批准才能获得的;也就是说,专利权只能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凡是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并将有关事项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专利有非常鲜明的特点:专有性指对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被授予专利权的人(专利权人)享有独占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如果要实施他人的专利,必须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这一特性,使得发明人的辛勤劳动能够得到补偿,同时为进一步从事发明创造提供了物质条件,激发更多人从事发明创造。地域性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才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一件发明若要在许多国家得到法律保护,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申请专利。时间性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期限。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都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新《专利法》的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超过法定期限或因故提前失效,任何人可自由使用,成为全世界的公共财富。而一项发明创造要成为专利,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这三者通常被称为可专利性(Patentability)。新颖性大多数国家以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作为确定新颖性的时间标准。一项发明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没有与其相同的,就认为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少数国家如美国,以发明日作为确定新颖性的时间标准,但此原则仅适用于美国人;外国人到美国申请专利,仍然以申请日作为确定新颖性的时间标准。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的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里的“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是指商标权和著作权等。)创造性也称为先进性或非显而易见性。它是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长足的进步。这种进步表现在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通常也反映在发明的有益效果之中。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发明能在工农业等各种产业中应用。凡不能在产业上应用的发明,就不具备实用性。因此,抽象的理论、原理、科学发现,不能授予专利权。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需要注意的是,实用性并不要求发明已经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它的要求是,根据对发明的客观分析,预计该发明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就认为符合实用性要求。《专利法》中规定的专利包含如下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大致相同,只是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多了一个早期公开的步骤。下面就主要以发明专利的申请为例讲述专利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不受理退回初审驳回复审起诉公布实审请求实审授权无效宣告起诉发明专利的申请审批流程图专利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