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模板.doc

格式:doc   大小:31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模板.doc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19/12/30 文件大小:3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模板.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宣汉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规定宣汉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及乡镇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部门(乡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不单独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及乡镇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部门(乡镇)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乡镇)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使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及乡镇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年度绩效目标是指县级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第三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局、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和应用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对象是纳入县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第五条财政局、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按其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分工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一)财政局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和指导县级部门及乡镇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标;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省级部门及乡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以下简称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二)县级部门及乡镇负责本部门(乡镇)管理的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的编制、申报、审核和汇总,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组织、指导本部门(乡镇)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标;组织、指导和监督本部门(乡镇)所属单位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负责绩效目标的公开工作。(三)县级部门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调整和实施完成;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第二章绩效目标的编制第六条绩效目标由县级部门(乡镇)及其所属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和规定的方法、程序科学合理编制。绩效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第七条绩效目标编制内容,主要包括设定预期目标、制定绩效指标和确定绩效指标值。预期目标要能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预期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是对预期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绩效指标值是绩效指标的具体表现,通常用可衡量的标准、数值、比率等来表示,确定指标值时主要依据或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绩效标准。第八条绩效目标编制要求(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