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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村居民档案建设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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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村居民档案建设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nb6785 2016/1/3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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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城村居民档案建设工作意见各乡(镇)、工业区,县直各单位: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推进广大城乡居民有病早治、无病早防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0-6岁儿童、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对居民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录入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既往史、家族史、遗传病史、药物过敏史等,并建立电子档案,为将来实行一卡通、医疗信息共享奠定基础。,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血糖等一般状况进行体检,并对生活方式进行了解登记。、糖尿病、精神疾病等重点人群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每季随访,提出健康指导意见和建议。,对不同人群按规定开展定期随访,更新信息,对体检出的问题做出健康评价和健康指导。,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严格管理健康档案。责任分工1、各乡镇辖区内农村居民的个人信息采集、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由本乡镇卫生院负责完成。2、县直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教职员工及居民区等城镇居民的信息采集、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由县疾控体检服务中心具体负责。3、孕产妇建档管理工作由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工业区和县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体检建档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全力配合卫生部门,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2、加强宣传,充分动员。各乡镇、工业区和县